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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君妹在歧路鹰香共比邻(第3页)

这样想着,他从背后的行李里掏出打火石,生起火来。

鹰烤起来是真的香,也的确有人闻着香味而来,而且来的是两个人,一个高大,一个帅气。

“兄弟,你运气真好!”

帅气的那个人咽着口水说,他不认为有人会把鹰打死了烤,一只活鹰值多少钱?够吃好几年,谁会把够吃几年的东西打死吃一顿呢?

所以,他以为汴梁是拣到了死鹰,森林里活鹰多了,难免也会有死了掉下来的,只不过这运气,那可得相当的好,至少他们这两位专业拣尸的这么多年都没遇到过。

猎鹰场,除了猎鹰人之外,还有拣尸体的。

他们拣的不是鹰的尸体,而是人的尸体。

每年猎鹰场死那么多人,他们不是好心的把尸体捡回去安葬,他们拣的是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这种人,被猎鹰人称之为“秃鹫”

,讽刺他们吃腐肉。

这两个人,就是秃鹫中比较有名的两位,高大的那位叫唐高,帅气的那位叫唐帅,两人是表兄弟。

唐帅喜欢玩弄一些暗器之类的东西,擅长暗箭伤人,唐高呢,则是一身横练的功夫,刀枪不入,又被唐帅称之为钢板,这两人一起配合拣尸,那是相当的厉害。

猎鹰场死人的头上,可都是凶悍的猎鹰,爪子和喙都非常锋利,寻常的拣尸人都是用长绳绑个爪子,甩出去抓到尸体,拉进森林里再拣尸。

猎鹰再凶悍,到了森林里,它们也飞不起来,那会被林中茂密的树枝把翅膀折断。

不过这样的捡尸人通常只能拣一些近处的尸体。

而这哥两不同,唐高给唐帅打掩护,唐高不怕鹰的攻击,唐帅就能走的远一点,而且他的飞镖比爪子要轻,能飞的更远,所以他们两个往往能够避开同行竞争最激烈的近处的尸体,而直接去拣别人够不到的。

只是,猎鹰场是从九月份才开始热闹,此刻人气不多,当然也没什么尸体可拣,所以两人在猎鹰营地里休息,闻到了烤鹰的香味,立刻追了过来。

“给。”

汴梁不是小气之人,他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鹰,留着也没用,万一二弟找过来的话,再打一只就是了。

抓活鹰,或许他不擅长,但是抓死鹰,那还不是举手之劳。

唐帅来的时候,真的纯属是过来看看的,没想到有人会那么热情的分给他吃,他这一生,肉吃了不少,鹰肉还是头回吃到。

“谢谢,谢谢!”

唐帅满脸欢喜的接过,分了一半给唐高,他说,“兄弟真是爽快之人,不知道你对捡尸有没有兴趣。”

唐帅因为有本事,向来都是两兄弟合伙,从不招揽别人,不像其他的秃鹫们,团队搞得很大,此时,他觉得汴梁爽快,就想带他发财。

“没兴趣。”

汴梁啃着自己烤的鹰,心里想着二弟。

他这就是烤熟了,没放任何佐料,吃起来味道淡淡的,那有薛慕澜烤的美味。

对他来说,当务之急是找人,别的事情一概没有兴趣,更何况是拣尸,一听这名称,就一点不好玩。

三个人坐在火边,吃着烤鹰,唐帅不停的讲着他拣尸的光辉战绩,唐高则傻傻的点头嗯着,汴梁听的烦了,也讲起了薛慕澜走丢的事情。

“找人?简单啊!”

唐帅听了后,拍着胸脯说,“这地方我熟,走,抄近路,去猎鹰场。”

走!

有了向导,汴梁的心也就不那么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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