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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裴荆南手里只拿了一个银叉,丁晨夕站起来朝厨房走:“我去拿叉子。”
“不用了,你吃,我不太喜欢吃甜食!”
裴荆南拉着丁晨夕坐下,把蛋糕放茶几上,银叉塞她的手里:“快吃吧!”
“嗯。”
丁晨夕也不客气,撬了一大块送嘴里:“好吃,真好吃。”
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慕斯蛋糕。
“蛋糕是我朋友的店里做的,如果你喜欢,可以去学做蛋糕,打发时间。”
其实这才是裴荆南的目的,他平时工作太忙,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丁晨夕,帮她找点儿轻松的事情做,也不至于闷坏。
“好啊,好啊,我可喜欢吃蛋糕了,等我学会了就做给你吃。”
丁晨夕一听就来了劲儿,开心得直点头,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盈满了期待。
裴荆南点头:“那我就等着吃了哟!”
“你也吃一口,你朋友店里的蛋糕真的很好吃啊!”
丁晨夕也没多想,用手里的银叉撬了一块,送到裴荆南的嘴边。
裴荆南笑眯了眼,虽然不太喜欢吃甜食,可这一口,却吃得格外开心。
两人的距离突然间拉近了,丁晨夕在裴荆南异样的笑意中才后知后觉的醒悟一件事。
共用一个银叉,岂不是……间接接吻。
呃……感觉怪不好意思的。
丁晨夕羞红了脸,嗫嚅半响,才说:“我还是再拿一个叉吧,你陪我一起吃,我一个人吃不完!”
“好!”
裴荆南接过丁晨夕递过来的银叉,陪着她把慕斯蛋糕吃完。
裴荆南说:“你嘴上有奶油。”
“哦!”
丁晨夕伸出舌头,顺着唇线舔了一圈:“还有没有?”
“还有。”
丁晨夕又想舔,裴荆南先她一步,把唇凑了上去,吻去她嘴角的奶油。
“你好坏。”
丁晨夕羞红了脸,低着头,幸福得傻笑。
翌日,裴荆南去上班,顺路把丁晨夕送去了他朋友开的蛋糕店。
那是一家主营下午茶的咖啡厅,慕斯蛋糕是招牌产品。
店面装修风格原生态,很有阿尔卑斯山农家的味道,很符合店主留法多年的品味。
“Lucas,你现在准备做什么蛋糕?”
丁晨夕围着白围裙,带着高帽子,在开放的厨房里虚心学习。
“就做个简单的戚风蛋糕,能做好戚风蛋糕,再做其他的就简单了。”
英文名Lucas,中文名齐振轩,裴荆南留学时的同学,他学经济是被迫无奈,做蛋糕才是他的最爱。
齐振轩英俊潇洒,有法国人的浪漫,有美国人的风趣,在教授丁晨夕做蛋糕的过程中,时常把她逗得笑哈哈。
但丁晨夕总觉得齐振轩看自己的眼神有时候怪怪的,好像很冰冷,好像还有敌意,当她细看的时候除了笑意又没有发现其他。
第一炉戚风蛋糕烤好,咖啡厅的门被人猛的推开,悬在门上的铜铃叮当作响,齐振轩和丁晨夕不约而同的抬头,朝门的方向看去。
冷琳琳高贵冷艳走进咖啡厅,在吧台落座,对怔然的丁晨夕说:“一杯卡布奇诺,一份慕斯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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