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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都并未掀起什么波澜,一如往昔,不过是观花巷平安楼里清白酒的酒坛子多了许多,白瓷碰撞当啷响,繁华街醉梦楼门前的姑娘们少了不少,颠?鸾倒凤意靡靡。
荷叶街旁的杏花巷有户任姓人家,家里的顶梁柱听说在十六年前的深冬死在了山的那边,年纪轻轻的女子成了寡妇,原名任泽的孩子也有了新名字。
不归。
改名不归的少年在还不是少年时就想去山的那边看看,看看山的那边是什么样,去那儿祭奠自己连模样都没记住的父亲。
任不归的父亲和陶黎的父亲一起死在了萨尔茵河那场战役,尸骨无存,兴许是沉尸萨尔茵河河底,又或是被魔崽子踩成了肉泥,谁知道呢。
除了自家人,又有谁会在意,顶多是送上节哀二字罢了。
没了父亲的孩子说来也争气,及冠之年在龙卫军中坐上了将军的位置,十大军团里的将军不比地方各州手里没几个兵的将军,都是手有实权统领几万兵马的大将。
十四岁入伍止戈军,十七岁当上白雁探子,十九岁混上了标长,在魔族军中留下了不输他父亲的赫赫威名,魔族兵大老远看到就开始掉头,连他们的头,掌管三百白雁探子的白雁校尉李无伤都打趣道:“要是咱们都生的你这幅皮囊魔族怕是要直接腾出圣城给咱们了。”
这两年母亲病情愈来愈重,远在安息城的任不归不得不回到皇都,在龙卫军挂了个职,没事在家侍奉母亲。
自幼没了爹,不能再没了娘。
任国忠跟了陶靖十来年,下一代的任不归和陶黎关系自然也是铁,又都是半个孤儿,还是邻居,同病相怜。
陶黎没了父亲,但比起任不归要幸福的多,不愁吃穿,有人爱有人疼,而除了母亲就无亲无故的任不归就只有陶黎这个口中的黎哥,早年靠父亲的抚恤银两和母亲的微薄收入在皇都过着清寡日子,一直都是陶府接济,到任不归从军才有所改善。
于是便有了小小的男童从青竹街一路小跑到杏花巷,给同样小小的男童送糕点的场景。
世间所欠之物还之易,世间所欠之情还之难。
“明天走?”
任不归拍了拍蹭亮的门槛招呼陶黎坐下,幼时两人便坐在这门槛上仰望星空,憧憬自己带刀扬戟的那天。
“明天走。”
陶黎走到近前伸手抚摸光滑反光的门槛,不曾下坐。
“走了!”
两兄弟也没有作女儿态,说走就走,一切尽在不言中。
在陶黎即将走出杏花巷时,任不归双手做喇叭状喊道:“不走行不行啊?”
陶黎顿住身形,回头道:“不走,北蛮子你杀啊?”
“等我侍奉完老娘,我帮你杀啊!”
任不归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陶黎不再理会,径直走出杏花巷。
杏花巷的一户人家门前,一位少年抚摸着光洁蹭亮的门槛,喃喃自语道:“北蛮子,你们最好祈祷他往后还能再好好的坐在这和我吃糕点,不然我不介意让你们的孩子以后都和我一样。”
青竹街的隋府门前,周婉清不时向东西两侧张望,显得急躁不安,隋简之的话丝毫不起效果,“你放心在屋里等着吧,那小子把你忘了也不会忘了你女儿的。”
左顾右盼之下,白衣少年终是出现,周婉清大老远的迎上,责备道:“真以为小黎你把师娘忘了。”
陶黎被周婉清拉着往家里走,鼻头有些发酸,发丝间已有几根发白的妇人,对自己比对亲儿子还好的师娘,老了。
屋内大堂,隋简之好整以暇的喝着茶,眼角的余光扫向府门处,待看到白衣入府才又收敛神采,正襟危坐。
天底下哪有不心疼自己孩子的爹娘,又哪有真的放心自己孩子出去闯荡的爹娘。
“师父!”
陶黎给隋简之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腰弯的极低。
隋简之泰然受之,没去管陶黎,将周婉清扶到一旁的正座上,又回到原位,才缓缓开口说道:“翅膀硬了终究是要飞走的,留不住,索性也不去留,我养了你十几年,又是你师父,教你读书识字,教你做人做事,把师字去了也不为过吧!
都说养儿防老,隋意走了,我没拦他,如今你也要走了,我同样也不会拦你,好在我还有个女儿在,你们俩要是回不来,也有人给我养老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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