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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浓郁的酒香环绕在房间里,双手得脱自由以后的真番人只不过迟疑了片刻,就扑到酒坛旁边,一人抱起了一只。
金日丸用肥胖的手急不可耐地除去泥封,搬起来咕咚咚就喝了几大口。
一股清冽辛辣入喉,直到肺腑间。
“好酒!
好酒啊好酒!
兄弟们,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喝上这么好的酒……都喝!
全喝光!
一滴也不准剩……!
呜呜呜!”
泪中带酒,酒中有泪,十人痛饮,无人再多说一句话。
多年以后,今夜的这座小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
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就连临屯、乐浪、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
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是因为传说中,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
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显得高深莫测。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
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在此后的岁月中,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
不过,“不杀俘虏”
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
毕竟战争的手段,不是为了消灭,而是为了降服。
“……更何况,这些临死前还想着喝口酒的人,才是真正的好酒人士嘛,将来他们就是最好的消费人群,杀了多可惜呀!
哈哈!”
对于元召这个笑嘻嘻的解释,公孙戎奴这些厮杀汉都挠了挠头,他们虽然很有些听不明白这些话中的意思,但想来小侯爷一定是有深意的,大家都自当遵从就是。
大战临至,情绪激动的黑夜自然过的飞快,将近四更天的时候,休整过后的一千黑鹰军将士都已经集合完毕。
一切已经不用再多说,他们前方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
精神饱满、全副武装起来的这支队伍,现在是即将凌空搏杀的战龙,不管面对的是千人万众,也不管是神是魔,只要汉刀出鞘,便一往无前,永不退缩!
月亮已经转到了西半天,寥落的星辰半眨着眼,远处的苍山渐渐显出了轮廓。
元召翻身跃上马背,在这黎明还未来到的时候,他要领着身后的这些大汉健儿们去战斗了。
征东大将军也终于第一次穿上了铠甲,和所有黑鹰军将士一样的装备。
现在不是逞个人武勇的时候,他是大汉东征军的将军,是他们的统帅,他必须要保证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带领着他们打胜仗,把所有跟随出征的将士再安全的带回家。
马蹄踏碎了草尖上的露珠,第一次带队冲锋的少年元召率先而行。
紧跟在他身后的是韩嫣、公孙戎奴、张次公……所有的将士们红缨战盔,玄甲黑袍,纵列前进,跟随着前方的那面旗帜,心中的战意逐渐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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