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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带雨过阴山啊
青草雨水养
青草一年两死生啊
骏马草上长
鲜卑男儿在马背啊
张弓射豺狼
鲜卑女儿在毡房啊
扬鞭驱牛羊
牛羊朵朵如白云啊
草原阔如天
鲜卑神种天上来啊
长歌征四方
歌声雄浑而萦回,沉郁而嘹亮,像是附体于一只鹰隼,忽高忽低地掠过草原,掠过穹庐,掠过弯曲明亮的河流,掠过白雪皑皑的山峰,掠过鲜卑人在劳作和征战中绽放出的深深的自豪。
陈嵩在斛律征脸上看到了一种高贵的沉醉感。
这个骑士,突然被来自歌喉里的光照亮了。
歌声停住。
斛律征朗声大笑,乘兴喝了第十碗。
陈嵩跟着喝完以后,站起来一抱拳:
“兄弟我不会唱歌,但是会舞剑。
这把筷子就当是剑啦。”
陈嵩没有学过舞剑,甚至也没有专门学过剑法,在他看来,所有那些花哨玩意儿在战场上都没用。
真正有价值的,就是两样,第一是速度快,第二是力量大。
速度快了力量就大,力量大了才能加速。
刺、劈、砍、挑、抹、削种种动作,任何一个,只要快而有力,就都是致命招。
至于舞剑,无非就是把这些动作编成串,毫无停滞,毫不拖沓,行云流水,雨燕穿云地走一遍,再加上跳跃和翻腾,就非常炫目啦。
而这些要领,对一个曾经被称为“陈猴子”
的人来说,始则无师自通,终则炉火纯青。
当他在五步之外纵身飞起,无声地滑翔一小段后落在斛律征眼前,瞬间就恢复到席地盘腿姿态,筷子刺穿一片牛肉,牛肉转眼进入嘴里,一碗酒跟着灌下去时,斛律征呆了。
这个你应该教给我。
你的酒还没喝。
斛律征赶忙端起来喝完,而后一抹嘴,这个你真的应该教我。
这个比我们的胡舞好看。
你唱的那首歌也应该教我。
那个比我们南人软绵绵的歌好听。
好,我先教你唱歌,你再教我舞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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