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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俏有一次和紫云、青玉出门散步时在街市上买来的。
簪子足有一尺长,男人食指那么粗,用一段寻常翡翠整体镂刻成一茎莲花的样子。
这种莲花状的簪子很常见,但这一根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暗藏机关——莲花茎中有一把小小匕首,刃长约六寸,好钢打造,寒光逼人。
莲花茎一段是刀鞘,一段是刀柄,只需要向左一拧再一拔,就能抽出小匕首来。
卖家说这个东西是从一个河西流民那里收来的,人家说这个东西就是为妇人缓急防身设计,即可以用来对付那些贴近身子的凶徒,也可以在万般无奈时自裁。
小俏正好缺一把裁纸刀,讨价还价一番,就买下了。
紫云喜欢修剪花草,也喜欢这个小刀,觉得平日就戴在头上,需要的时候拔出刀来对付花花草草,完事后还回头上。
老板手头只有一个,事后再去问,一直再没有收到类似的东西,慢慢地也就忘了。
小俏把簪子塞到紫云手里,说这个东西不值几个钱,但是我们姐妹一起买的,也陪了我们许久,你拿去给你的小家修剪花草好了。
郭旭在一边皱了一下眉头,他想说这毕竟是个凶器,送人不太好。
但又一想小俏比自己聪明,如果连她都不忌讳,那就这样好了。
果然紫云非常喜欢,说我一定会在家里养很多花,长得最好的就送来给姐姐。
话说到这里,终于把持不住,姐妹三人抱在一起痛哭一场。
三朵姐妹花,乱世相逢,甘苦一屋,经冬历春,终于在夏日要随水飘走一朵。
疯子的婚礼没有郭旭成亲时热闹,一半是因为太仓促,一半是因为他本人不想太招摇。
到了酒楼郭旭才发现,陈嵩、斛律征和徐之浩都没有来,不知道是没有收到请柬还是收到了不肯来。
以他对这几个人的了解,他们就算对疯子有看法,也绝不会小气到不肯给人家的喜事捧场的地步,想必是疯子气还没消。
压根儿就没有请人家。
事实上,疯子请的主要还是刺史府的军官和文吏。
主婚的不是王修,而是毛修之。
最尊贵的主宾当然是刘义真。
郭旭和小俏已经很久没见刘义真了,发现这个小孩子脸上的稚气仍未消退,但另一种气色已经占了上风。
那既不是成熟。
也不是多思,而是一种近乎玩世不恭的东西。
他的坐姿不再是最初那种小孩子努力管住猴子屁股的正襟危坐,而是两腿大张,身子歪斜;他看人的时候,更喜欢侧着脸斜着眼睛。
才十三岁,但喝酒已经豪气纵横;最让小俏骇然的是。
来出席部下的婚礼,他居然带着三四个妖媚的女子,其中一个,竟然,坐在。
他的,腿上!
毛修之显然也没有做什么准备,大大咧咧站起来,先是冲着刘义真一拱手,而后走到空场上:
“这个,今天吗,是个好日子,好日子!义真刺史的爱将。
我们北府兵的才子,冯梓樟冯幢主,突然不想当光棍。
要成亲了。
我呢,大老粗一个,更多的文词儿没有,我就祝他们好日子里好好日,赶快搞出一个大胖小子来,义真刺史等着给他封官呢?”
满场哄笑。
小俏脸涨得通红。
认真看了刘义真一眼,赶紧把目光收了回来。
因为刘义真的一只手已经伸到他腿上那个女孩子的衣襟里去了。
她低着头,看着眼前的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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