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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好诗好诗(第2页)

“嘭!”

一拳正中下颚骨,中年男人当场昏迷!

随即,一个身穿白大褂的男人挑出一把手术刀,随意在衣服上蹭了蹭,当场开始了活取.

刘刚兴奋的看着这场面,不住的深处猩红的舌头舔邸自己的嘴唇,修罗模样!

刘刚身后的几名大汉低下了头,虽是见过数次活取的场面,可他们仍旧不能习惯。

听着嗤嗤嗤的刀入肉之声,他们只是沉默!

站在最后的一名矮个子男人,捏紧了拳,紧闭了眼,表情异常痛苦,可却不敢出声。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如同虚脱了一般,又如同解脱了一般,全身放松了下来。

想起昨天陪马子逛街时收到的传单,他目含深意的看了眼刘刚的背影……

无论在世界的任何角落,无论在任何黑暗肮脏的深渊,总有一丝微光,不会全都是泯灭的人性,微光总会变得明亮起来!

在黑暗了许久的地牢里,微光出现了……

----

今天叶子出院了,五人组早早的在医院门口等候了起来!

当面色红润的叶子,在王小妮的陪同下走出医院时,五人组一脸谄笑的走上前去!

如今的五人组虽然早已对叶子忠心耿耿了,可那献媚,拍马屁的毛病却至始至终没有改掉!

“老大,住一次院又变帅了哟!”

“嘿嘿,老大果然是天下奇男子之首!”

“老大,现在整个宜城都在传唱你的事迹呢,有市民还编了一首诗,专门说你的!”

叶子闻言好奇道:“什么诗啊?快说来听听!”

“咳咳,恩.铁血真男人,勇猛好汉子。

善良小帅哥,土豪叶男神!”

叶子闻言心里一震,只觉得写诗之人堪比太白之才,对自己的描述丝丝入扣,不夸张,也不贬低,是一首纪实诗歌啊。

心里除了惊讶,便是对写诗人的敬佩了!

正经道:“一定要把这首诗传播出去,是金子总会发光,如此有意境的诗歌,若不弄得天下皆知,实在是埋没了作者啊,那时岂不可惜?李力,回头让书法大师写出来,你给我裱起来挂办公室里。

哦不,挂在鼎辉的各个角落!”

李力严肃的点点头:

“理应如此,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震古烁今的诗歌奇才被埋没,这诗表面浮夸,可却少有人懂其中悠远的意境,和对现实的讽刺与含沙射影。

诗歌作者采用了春秋笔法,看似狂放不羁的写下短短二十字,可这二十个字细细琢磨一番,却能让人回味无穷。

每读一次,便会有一种不同的体会,与人生感悟!”

叶子点点头:“说得对,我也看出来了,这诗表面上夸我。

其实,却是诗人对现状的不满,借诗讽刺当代社会的种种阴暗与不如意,难得啊难得。

纵无诗仙之才,也有那诗圣风采了!”

“……”

王小妮满眼别扭的看了叶子一眼,心道:就你会装逼!

而五人组却恰恰相反,一个个闭眼摇头,仿佛被刚才的诗歌所陶醉,依旧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至于他们到底有没有被此打油诗的深远意境震慑,这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五人组即使没那般文学意境,却也深深体会到了了‘看破不说破,我们还是好朋友’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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