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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章贝勒府(第1页)

四个年轻女人身上也被溅了不少血迹,赶快穿好了衣裳。

立刻能看出是汉装,自然是明国人,她们一个个战战兢兢,不敢看毛仲等人,等询问了半天,才知道,是明军在金州和盘山一带的百姓,被金贼军掳掠了。

战争极为残酷,金贼军大肆屠杀,几乎所有的男丁都被杀掉,少数软弱的成为奴隶,而妇女们多数作为战利品被劫走。

一听说毛仲等人是明朝的官军,四个妇女就冲上去拉住,又哭又喊。

出了树林,女真贼军的运输队已经被处理了,护卫的贼兵被杀,还剥光了衣甲,百十号赶车人也被集中起来,圈在中央。

士兵们还在车中发现了高蓬车里装的都是捆绑的女人,都放出来时,约有四百多人。

而其他车辆里,装的都是粮食,布帛,金银。

毛仲对那些赶车人进行了审讯,发现他们中,只有五个是真正的女真人,于是,毫不留情地当场割掉了脑袋,然后,派遣三名士兵,领导那些妇女们,押解驱赶着车把式,将所有的车辆都赶向南面,然后转明军登陆的地点。

妇女们对毛仲等人感激万分,连连磕头做揖,接了女真军的武器,一个个扬眉吐气,恐吓着车把式,迅速地转移了。

考虑到隐蔽性,毛仲下令将那些被杀的女真军护卫队以及那五个督车的女真头目尸体,都放到车上拉走。

初战告捷,截获敌军运输队,让每一个明军士兵都很振奋,稍加休息,吃喝了女真军带领的东西,毛仲又给士兵分析了刚才战斗中的经验教训,叮嘱士兵要随机应变。

毛仲小分队继续北进,从岔路口往西北地区疾驰,这儿,是通往辽阳和沈阳的大路,表明毛仲的袭击目标是,女真贼军的老巢,明朝的沈阳,失陷以后被女真贼称为盛京。

是其都城。

“诸位,我们敢不敢冲到沈阳城,狠狠地捅敌人一刀?”

毛仲驻马问道。

“敢啊!”

“对,敢!

有什么不敢的,老子死了,不过脖子上一个碗大的疤!”

“有毛将军在,我们都不怕!”

毛仲一笑:“这才象男人!

我相信大家的小肚子下面还安着蛋子了!

走!

听我的,没错儿!”

二十八骑兵,在地上卷起了一阵阵灰尘。

一连奔驰了三个小时,特战分队才遇见了一座城池,路上,人烟也能见着了,都是拖着大辫子的百姓,正在地里忙碌,田地不少,抛荒的更多,村庄里非常萧条,时常能见到野兽出没,甚至,毛仲还见到了一只特立独行的老虎在道路不远的丛林里窥探。

大辫子的金贼军士兵四个正在城门口站岗,盘查往来的行人,毛仲一点头,明军士兵就过来了。

“将军!

将军?”

王海生提示毛仲,那意思是,最好不要进城,否则,万一露出了破绽就遭殃了。

“哼,你越不进城,越是让人怀疑。”

站岗的金贼军士兵虽然看着毛仲部队身上背的那些步枪稀里古怪的,还有手榴弹什么的也新鲜,并不没有过分地问,还大声地喊:“那边怎么样?抢了多少汉人的大闺女?你们痛快了吧?”

毛仲等人也不理他,径直闯进城中,站岗的金贼军在后面哈哈大笑。

老家在辽东大石桥的一名士兵告诉毛仲,这儿是瓦房店。

东南下七十里是普兰店,往西北的大道一路猛进,约三百多里,才是辽阳。

不料,城中基本没有店铺,居民寥寥无几,疲惫不堪的特战队员,虽然怀揣着银子,却找不到地方可以歇脚吃饭。

正在犹豫不决间,有巡逻队过来:“喂,你们干什么的?”

六个女真贼军,一个骑马的,五个地蹦的,长得也很细腻,一看就不是经久耐用的男人,“盘山前线回来的官兵,找吃的喝的。

住的。”

“那好,跟我来!”

那人倒也热情,将特战队员引到了一处,“这是大军往来的驻扎地,现有留守官兵三百余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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