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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王府的人个个倨傲,十分难打交道,楚九歌自从城后,就一直试图与北王府的人沟通,想要离开花轿,换上便装,最好是男装,让她骑马而行……
不想,北王府的人压根不搭理她,不管她是威胁还是摆事实讲道理,好言相劝,北王府的人都只当没有听到,每天日出抬轿赶路,日落寻地扎营休息,一日三餐准时给她送吃的,除此之外再无交集。
而她吃喝拉撒皆在花轿上,北王府的人除了给她准备吃食,提供净水外,再不提供任何帮助,也不跟她说话,就像是看不到她这个大活人一样。
晚上睡客栈还好,这些人好歹会顾忌北王府的面子,会给她安排一个房间,但要是睡野外,那些人就压根不管她,任她自生片灭。
这也就是楚九歌,这要换作任何一个姑娘,就算不被他们活活气死,也得被他们活活折磨疯。
自出城后,整整五天,这些人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任凭她说什么,那些人也只当没有听到。
楚九歌庆幸,她以前经常独自外出采药,野外生存经验丰富,不然就北王府这些人,专挑野外扎营的方式,就能把她折磨死。
自出城后,除了第一晚住客栈,他们天天睡在野外。没有帐篷,楚九歌只能蜷在小小的花轿里。要不是她动手能力还不错,这五天的时间,足够她带一身的病。
这一天,又是夜宿外面。北王府的人皆扎好帐篷,围火而坐吃着香喷喷、油滋滋的烤肉,楚九歌的晚餐则是馒头和清水!
这五天,楚九歌一日三餐都是馒头、清水,管够!
除了馒头和清水外,旁的什么也没有,想要吃别的?
北王府的人压根不搭理楚九歌,楚九歌根本无法跟对方沟通,而且凭她的骄傲,她也不会为了一点吃的,去跟北王府的人低头。
馒头就馒头,清水就清水,只要能吃饱,饿不死,就行了!
可是……
闻着香喷喷的烤野兔、烤野鸡,楚九歌只觉得口水直流。
真的,真的好想吃肉!
可是,那个自称北王府大将军的混蛋男人,根本没有办法沟通……
她觉得,她就算能活着嫁到北王府,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她连北王府一个迎亲的将领都摆不平,能摆平北王吗?
楚九歌越想越觉得,没有那个可能。
楚九歌看着火堆上的烤肉,默默地吃着馒头,喝着清水,心里的怨念快要化为实质……
围在火堆旁吃肉的苏慕白,正好面对楚九歌而座,又一次被楚九歌的怨念击中,苏慕白看了楚九歌一眼,默默地往嘴里塞了一口肉,对身边侨装打扮过的北王道:“爷,咱们这么做,真的好吗?我记得楚九歌身上还有伤呢?”
他到今天才知道,他们家王爷居然这么小心眼。
那天出城后,他和王爷就与迎亲的队伍汇合了。王爷以北王府副将的身份,接管了整个迎亲队伍,然后……
他们天天夜宿野外,哪怕能进城,王爷也不进城。
他们天天吃野味,各种肉轮流来,完全不看那些又冷又硬的馒头一眼,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但是,楚九歌只能蜷在花轿,吃干馒头度日。短短五天,原本还算红润的脸,此刻白的没有血色。
“没死!”粘了一圈大胡子的北王,没有人能看到他胡子下真容。他面无表情的撕下一条兔腿,一口一口的咀嚼、吞下。那动作与神情和正在吃馒头的楚九歌没什么区别。
“我看到……她的衣服染血了。”苏慕白承认,看到楚九歌吃憋,他还是很高兴的。
楚九歌这个女人……怎么说呢?她太傲了,也太拽了,让人忍不住就想折断她的羽翼,看她求饶,但是那个女人,至今也没有开口求饶。
北王扭头,冰冷地视线扫向苏慕白,隐有杀气飞出……
“爷……你这么看我干吗?我,我又不是特意打探的。她昨晚去林子里摘草,我怕她出事,跟过去看了一眼,看到她在河边洗带血的白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