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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百年后》这本书,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分并誊抄好了,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那就将第一部分重抄一遍,投去别的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了,他并不想这么做……抄写实在是一件累人的活儿,最近《求医》的稿子,他写完修改后,都直接让大众报那边誊抄,自己不抄了。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了。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的小说来。
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穿越小说,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的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的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的人,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办公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一顿。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
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
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
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的,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
盛朝辉道。
“应该是连载的!”
魏亭道:“最近好书实在多,先是《留学》和《求医》,现在又来了这一部《我在百年后》!”
穆琼被人这么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魏亭这时候,却又道:“这样的书,等下我们一定要读给学生听听……你们等等,我再出去买几本回来!”
他说着,就往外走去。
但走了几步,他又回来了,看向穆琼:“穆琼,又要跟你借钱了……”
盛朝辉一直是跟家里拿钱花的,他不好去找盛朝辉借钱。
穆琼就不一样了,他自己赚了稿费。
穆琼当即拿出几个银元给魏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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