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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感情好,如果是开成了一个小店,我就能把孩子也带着了。”
林氏听了,也表示赞成。
“咱们家现在也是有些继续的,一下子盖个大饭店不行,要是开个小店,我估计问题不大。”
作为司家的财政大臣,司夕田是知道自己小金库现在有多少钱的,直接拍板同意了。
正在司家人一片叫好的时候,商云墨却给他们泼了一瓢冷水:“这个想法是挺好,不过,在你们做这一切之前,还有个更艰巨的问题,这个比筹钱啥的都麻烦!”
☆、027文书
“什么事情比筹备钱还麻烦?”
司夕田有些好奇,好吧,在她看来,凑钱应该是最麻烦的。
商云墨被司夕田逗得哭笑不得,夕夕明明是个很大气的姑娘,居然还是个爱财的的,非表现出来一副市井摸样:“这样事情,可比筹钱麻烦多了。
你们在动工之前,要拿到官府允许你们建鱼池和饭馆的文书。”
“在湖边养个鱼,开个饭馆还需要文书,得国家批准?”
司夕田听了,有些惊讶,之前她看着孙家在湖边有船队,周家在湖边建码头,不都是那么建的么,她怎么没听说过需要文书?难道这在浩湖上养鱼和开饭馆也是要去跟朝廷申请,进行承包责任制?
难得这丫头也有不懂的事儿,商云墨的心情倒是不错:“浩湖并不只是临湖村,在其他城里也是有的,而对其的争夺也更加激烈,经常有抢地盘或者互相为了一些资源大打出手,甚至争夺的家破人亡的例子。
因此,在二十年前,朝廷就规定,对于浩湖的资源,想要使用的都要去官府申请,官府会根据其是否利国利民来决定是否给他们使用的文书。
如果发了文书,在文书有效期结束之前,除非这个人主动转让,否则,其他要抢占这个资源就是犯法的。
如果没有文书就建了产业,那就是未曾经过官府同意的,别人如果要占官府不会插手不说,有的时候官府甚至还会强行收回你产业的一切;而就算是官府没收回,另外的人恰好拿到这块地方的文书,那也是有权把你赶走的……”
听着商云墨所说,司夕田大概明白了一些,这夏国为了避免大家争夺浩湖的资源,干脆就把浩湖当做了一个市场,把其中的每一小块湖面都当做是摊位租给大家,这个文书应该是类似于承包合同一类的。
这样,既能控制其中的产业,也方便管理。
倒是个挺先进的想法啊!
不过,司夕田最关心的,还是要掏多少钱:“既然浩湖周围的资源都那么抢手,那租金,哦,不对,应该叫为那个文书付出的代价应该不小吧?大概得提前准备多少钱,是月付,季付,年付,还是一次性付清呢?”
这可不能怪司夕田,她是在现代刚开始打工的时候,租房子租出来的习惯,下一世地就当做了租金。
商云墨听了,伸出修长的手,轻轻弹了下司夕田的脑袋:“我真想看看你脑袋里装的,会不会也都是银子?我直说这个事情难办,有说要交的银子多了么?拿下来文书的代价,主要是这个人要做的事儿对当地有益,官府同意。
只要这一关过了,他只要每年按时缴纳赋税,并且在缴纳的时候,比别人多交一成就可以了。”
“居然只是多交一成的税赋,就相当于包下来一块湖面,这也太值了吧!”
司夕田听了,眼睛立刻就瞪大了。
算起来,这租金也太便宜了,太划算了吧!
听着就觉得很划算。
她原本还以为至少会拿出来经营收入的一大半交税,没想到,居然还这么实惠。
不过也是,浩湖旁边的产业可是不少,这个多交一成,那个多交一成,夏国也是多了不少收入。
而且这些产业还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呢不是!
商云墨摇摇头:“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拿下来之后定然是皆大欢喜,可我也说了,这个文书想拿下来不容易。
更何况,是在你们这个天高皇帝远,一个村长、镇长和县令可以完全做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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