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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巴拉是个逃兵。”
大胡子连长晦气的骂了一句,伸手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那人虽然瘦弱,总有一百来斤的体重,却被大胡子连长一只手就提了起来。
“少废话。”
大胡子连长骂道:“从哪来给老子回哪去。”
“回不去了啊。”
那人软绵绵的吊在大胡子连长的手里,喃喃哭泣道:“毛子冲上来,都死了,都死光了。”
大胡子连长愣了一下,抬头向枪声传来的方向看了看,毛子的步枪比国防军的射速快一点,枪声也更沉闷,很容易分辨,不过除非双方对射,不然也很难从零乱的枪声中判断战场的情况。
他犹豫了一下,扔掉手里的逃兵,挥手叫道:“一排长,整队,跟老子先走。”
又回头叫道:“二排三排带着这帮家伙跟上来,吃食弹药都给老子看住了。”
说着完连看都没看那个瘫在地上的逃兵一眼,大步向前走去,那两个把逃兵捉来的士兵犹豫了一下,其中一下还想请示一下怎么处置这个逃兵,另一个拉了他一把,于是他就把话留在了肚子里,两个人一起转身走开了。
接到命令的一排士兵迅速脱离队伍,开始在路边简单整队。
吴畏犹豫了一下,从队伍中走了出来,向一排长说道:“长官,我跟你们走吧。”
半个月下来,国防军们虽然不怎么看得起抓来的淘金者,但是也混了个脸熟,吴畏体力很好,也从不给军人们找麻烦,还经常主动帮助别人,所以几个军官都认识他。
一排长姓赵,三十多岁的样子,吴畏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畏,皱眉说道:“你知道咱们去干什么吗?”
“不是干毛子吗?”
吴畏淡淡说道:“咱们就是来干这事儿的。”
“成。”
赵排长说道:“是条汉子,把你的东西扔车上,一起走吧。”
这支连队从前是驻防东北的北洋兵,转成国防军时间还不长,武器装备半新不旧,东西倒是不少。
据说队伍中本来很有一些人力大车,可惜在长途行军中都散了,现在只剩下有限的几辆,运力有限,主要用来集中运送食物,像弹药之类的东西都是民夫来背,吴畏扛的箱子里装的是满满的七点九二毫米圆头弹。
听到赵排长同意了自己的请求,吴畏咧嘴笑了一下,并没有把箱子放下的意思,他向赵排长说道:“打毛子,没准用得着。”
赵排长让他放下箱子,是因为担心他跟不上一排的速度,反正这段时间下来,知道他体力好,也就没在坚持。
大约半个小时后,跑步前进的一排在大胡子连长的带领下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敌人,而这时本来应该是他们增援目的地的金水河还不知道在哪里。
俄国兵的军装样式和国防军差不多,只是颜色不同。
沾满泥泞之后很难分辨。
所以作为前哨的士兵看到前面突然冒出来的俄国人后居然犹豫了一下。
显然那几个跑得太快的俄国兵也没想到这里会突然出现一队中国人,不过他们的目标更容易辨认,于是立刻举枪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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