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四十九章 离魂术(第2页)

此时基本上天亮了,男婴身上黑气逐渐消退,尽管还是皮包骨头的惨状,但皮肤恢复了血色,让他父母喜出望外,对我们千恩万谢。

我对他们交代,男婴身上邪气还未完全清理干净,两只小手不要张开,四十九天之后便会没事。

我又拿出从李蒙那儿带来的驱邪符留给他们五十张,嘱咐他们每天烧一张和成符水灌孩子喝下去。

这件事处理完了,寄生鬼被我用斗灵术斗的没了力气,恐怕三天之内恢复不了元气,不会出来害人,我总算可以放心休息了。

但事情还没做完,又陪李蒙跑到郊外,把骨灰埋在一片荒地里,等到太阳升起,才回到酒店。

沈凌有家不能回,当然跟着我来了。

男婴的还需要做四十九天的法事,这件事也交代给了李蒙,他会每天帮忙在店铺里开坛作法。

沈凌问男婴不在法坛近前,法事是否会有用,我告诉她,我们走的时候,李蒙拔了男婴七根头发,代表他的三魂七魄,扎成一个纸人放在法坛上,这样就算男婴远在天涯海角,法事照样会管用。

她又问我秃头男的事,为什么人死了不报警,还偷偷烧成骨灰埋在郊外,是不是我杀了人,想逃过法律制裁,才这么做的?

这丫头问题真多,没办法,只得实话告诉她,秃头男没死。

她当时就惊的跳起来,说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

沈凌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

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

秃头男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姑娘听不懂。”

沈凌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

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

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凌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

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

在百味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拍摄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

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宠妻阎罗太黏人

宠妻阎罗太黏人

本命年生日之际,我被一个有着桃花眼的男鬼强娶为妻,在棺材中度过新婚之夜。...

神仙学院

神仙学院

一封神秘的通知书,让韩枫来到了神仙众多的‘神仙学院’!这里教的不是什么数学英语,而是仙术法术这是哪里?三千大世界!...

元卿凌宇文皓

元卿凌宇文皓

小说权宠天下的主角是元卿凌宇文皓,作者六月,为您提供权宠天下阅读,权宠天下小说讲述了元卿凌,前世是天才医学博士,却穿越成了楚王弃妃。刚穿越就遇上重症伤者,她秉着医生的天职,却差点让自己打下冤狱,好人难做。还要防着那男人给她下绊子,让她心力交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元卿凌宇文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1w56586830...

下堂王妃驯夫记

下堂王妃驯夫记

他是东临齐王,曾经叱咤沙场的战神,一场战事一个阴谋毁了他的骄傲她是安庆大将之女,一场背叛一场退婚毁了她的声名。一场上位者不怀好意的赐婚把本不该有交集的两个人硬生生凑到了一起,她一心保护好自己,但她只考虑到要怎么在那个男人眼皮底下安然脱身,却从未想过若是在那个男人那里丢了心该怎么办。她知道她无论如何不能替代他心中的那人,她只想他好好的。她倾尽所有的付出好不容易换来他一丝的怜惜,却在另一个女子的算计中一点点被磨光,她的心也在一次一次的伤害中渐渐冷了,之后他更是轻易被人挑唆认定她不衷,她终于心死离开,放两人自由。可总有人不愿放过她,想夺她性命永绝后患,多年后她再次回来时,又会书写怎样的爱恨情仇。...

都市文武天才

都市文武天才

文武双全的霍宗棠转生到这全新的都市世界。这里的文学修炼可产生精神超能力,乃至灵魂永存。武道修炼可突破人体极限,以至金身不朽。前世的众多文学名家名作伟大的武术家与拳法,在此都不见踪影。可要出头,还得老老实实学习,高考,文学考超能,武道考身手。只是…这的二代都是武道文学世家的后人?要跟杜甫后裔斗诗比超能力,跟项羽后人决斗?我要写诗赞美西施家族的小女儿,要教李清照家族的小姐姐学武?上流社会里,还充斥着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第n代皇子公主?还有跟足球一样的文学联赛武道世界杯?截拳道和李小龙还没出现,棒子的跆拳道和鬼子的空手道还没诞生?要我教你们?好吧,让我来征服一切,灿烂这世界的文学与武道。...

盛世大唐亲王

盛世大唐亲王

唐成立之初,突厥边关虎视,此时敌强我弱。唐贞观三年,一个平凡普通却不曾想是一个身怀皇室血脉的人,踏上了改变人生道路。看李言如何寻找自己的身世,如何从一介布衣到万人尊崇,如何让如狼似虎的突厥乖乖臣服!!!(建议从七十六章起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大唐亲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