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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光身子惯了,穿上衣服他们会浑身不舒服,见到穿衣服的人,也是看不顺眼,就如女萝那样,不但不能得到别人的欣赏,还被当成怪癖。
可是巫归不同,他好歹也受过现代教育,是懂礼仪之人,言行姿态自有一种莽荒之人所不具备的文雅高深。
以前和光着身子脏兮兮的和土著人混在一起,他也不太注重形象,所以也看不出有太多的不同之处。
现在穿上衣服,顿时气质大变,衣服穿到他身上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妥帖,仿佛上天注定他就是穿衣服的人。
在猪大肠二人的眼中,黑荆巫师裹着灰白色的长衣,虽然身带伤痕,但是却长身玉立,笑容深邃,不似粗俗凡人。
“归哥(巫师大人)真不愧是得了神眷之人!”
二人都不由得竖起拇指啧啧称赞。
巫归这时才悟到了个人形象的重要性,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装,在土著部落里也是如此。
他决定以后只要不是外出冒险,在人前露面时都要把衣服穿整齐了。
一是答应了女萝帮他宣传穿衣习俗,二则可以烘托他巫师身份的与众不同,赢得人们的敬意。
穿好衣服,又把头发盘好用黑簪固定住,巫归想象了一下电影里仙人的做派,于是便抖了抖长衣,做出一副飘飘欲仙之态摇摇晃晃的走路,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反而极似某个邪教神棍。
不过就算这样,也足以哄住没文化的土著人了。
巫归风姿飘逸的上到平台上来,半裸的人群见到全身都穿着衣服,面带神圣仁慈之色的巫归,态度果然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所有的土著人都是肮脏粗野汗渍渍的样子,他们熟悉的丛林巫师,也全是是邋邋遢遢、神秘阴暗的形象,谁见过如此若清泉轻风一般的神仙人物?一时都看的自惭形秽。
巫归优雅的穿过平台上拥挤的人群,仿佛一只纯洁的白鹤行走在矮矬俗气的鸡群里,是如此的卓尔不凡。
人们又惊又敬,纷纷给巫师大人让开道路,不敢再随意和巫归说话,交谈时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粗鲁语言亵渎了巫师大人。
巫归的表演大获成功,面上带着平静的微笑,心中却在得意大叫:“老子的太有智慧了!”
……
到了醪家店铺前,发现女萝和光阿父子都已经走了。
问了等候在此的另外一个嫘织家的女家人,得知光阿带着七角回家去了,女萝担心他会报复巫归,便急急去议事厅找几位大长老商议如何为此事善后。
“萝长老要我提醒巫师大人,要小心提防光阿。”
那个嫘织家女人说道。
“无妨。”
巫归淡淡的说了一声,光阿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不至于那么没出息,下作到暗中来害自己。
此事他们父子输的一败涂地,还被吴归抓住了把柄,吴归不去找他们已经算给他们父子面子了,光阿若还敢继续纠缠,那他的名声就彻底臭了,相信他父子俩不会那么蠢。
有了嫘织家的财力支持,巫归放开手脚在集市上大肆购物,在他光辉形象的助力下,人们都愿意把货物便宜换给他。
那把水竹部落产的良弓自然到手,又为猪大肠也换了一把小一点的良弓,石簇箭换了四袋,整整八十支。
在雨林里,因为树叶繁茂,视野狭窄,弓箭的力道再大也会被树枝阻挡射不远。
所以弓箭不需要太远的射程,大多数弓都是小弓和软弓。
而巫归新换得的这把黑色的大弓,却是丛林里极少见的硬弓,巫归拉了拉,感觉足有七八十斤的力道,如果在开阔地域射击,估计有效射程能有五六十米。
猪大肠一直说他买大弓没用,费劲不说,体积大也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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