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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巫归收服狗群看似随意,其实紧张的满头大汗,不过他的冒险总算赢了。
巫归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感觉腰腿发软,喉咙干涩,他扶着膝盖弯下腰直喘气:“动物催眠术,还真起效了!”
刚才他使用的正是一种针对犬类的动物催眠术,不过这种催眠术对城市里接触人类太多的犬类用处不大。
这个道理就如骗子骗城里人要比骗山村里的人更难一样,因为城里人见多识广,早就看多了类似骗人的招数,所以不会上当。
巫归的这一招,若是面对文明社会的油滑狗群,屁用都没有,也就对猪家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狗,才能有这么好的效果。
“呼!”
巫归吐出一口浊气,骂群狗道:“有你们这么欢迎客人的吗?”
他又狠狠的瞪了脸色惨白的猪大肠一眼,这才蹲下来摸着狗头继续抚慰群狗。
猪大肠回过神来,后怕不已,明知道自家狗凶猛,他却贸然带巫归过来,若不是巫归有本事,现在已经是死人了。
他又疑惑又后怕又惭愧,不知该和巫归说什么好,呆了半天,见群狗只顾和巫归亲热,都不理他,便故意转移话题骂道:“这些吃里扒外的东西,不听我的话,对一个外人倒是亲热的很。”
见巫归没有看他,猪大肠走到他身边低头说道:“是我太冒失了,差点害了归哥。”
巫归知道这是无心之失,不想给他太大的心理压力,便做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对他笑道:“我一个黑荆巫师,难道连一群狗都对付不了?小事而已,你不要多想。”
“很奇怪,上次它们已经认下归哥了,怎么还会袭击你呢?难道是十几天不见,不认识人了?”
猪大肠有些想不通自家的狗群为什么一反常态乱咬人。
巫归沉思了一下,心中震惊道:“这些狗莫非能感知到不同的灵魂吗?”
他牵强的笑道:“不怪它们,是我灵魂重回**,气息大异,使狗群感觉失常。
刚才我使出巫术证明身份,它们才认出来是我。
连这都能感觉出来,它们都是了不起的灵狗!”
猪大肠还真信了他的说法,高兴起来,和巫归一起摸狗头。
众狗这才想起来猪大肠这个主人,也围着他亲昵的闻着跳着。
巫归观察了一下这群狗,总共十四只,长的有些像狐狸,嘴尖身长,毛短耳大,个头偏小,灵活异常。
它们的眼睛灵动,看起来智商很高,脚爪非常大,显然是为了适应在沼泽泥地里活动。
“我好像记得南美洲或者东南亚的热带雨林里没有狼或者狗吧?”
巫归有些疑惑,但是不能确信,也不再多想。
和每条狗都拥抱亲热了一番,猪大肠说道:“多亏了它们看守野猪,防备野兽,我家才能安心养猪。”
“嗯,狗是人类最忠实的好伙伴。”
巫归摸着狗头真诚的说道。
二人被狗群簇拥着往高地上走去,猪大肠指着靠近树林的一片树篱说道:“三年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群食人生番,偷偷摸到我家来。
要不是狗群及时报信,又和生番搏斗,我们猪家人恐怕都已经进了生番的肚子了。”
巫归有关于食人生番的记忆,知道丛林部落群周围还生活着很多人类,不过这些人类都是野蛮人,茹毛饮血,几类野兽,毫无文明可言。
生番们互相攻击,互相吃掉对方,部落里的土著也经常被他们袭击,抢走财物,人口也被当做食物带走。
虽然食人生番不是部落土著的对手,但是却不断骚扰各部,杀死落单的土著人。
可以说生番是丛林各部落共同的敌人,部落对他们比吃人的野兽还有痛恨百倍!
“食人生番也是人,却比猛兽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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