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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吃货不禁都咽了咽口水。
半个时辰后,李斌小心撕下一只鸡腿,把剩余的递给程处默。
入口带着香气,外酥里嫩,不过片刻一只鸡腿就进去了,有撕了一只兔后腿,半个时辰过去,两个直勾勾的看着李斌。
心说,你把三只野鸡葬了,好歹让我们再去打点猎物回来呀。
李斌发觉了他两个人眼神,装作没看见。
又过了片刻,约莫着时间差不多了。
让他两把火堆移走灭掉。
又拿起程处默的匕首慢慢把地下之土挖开。
一股异香飘了出来,二人都凑了过来。
“每人拿出一只,摔碎外壳就可以吃了”
说着,把鸡往地上轻轻一砸,外层的泥土应声而碎。
更大的香味飘了出来。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迫不及待的照做。
片刻之后,三人懒洋洋的靠在树上。
余下的一只李斌早已有了用处。
嘴角微微上扬。
“李叔,这野鸡如此做法真是美味异常,带着一股清爽之味”
程处默说完还打了一个饱嗝,尉迟宝林在一旁也点了点头。
“嘿嘿,这是叫花鸡,去内脏洗净,肚子里放入青盐八角等调理,再鸡的外面在抹些盐,最好用荷叶包住,外面一层泥,埋入地下”
两人知道这是李斌传给他两人的制作方法,连忙默默记下。
回去好显摆一下。
“可惜我们未碰到鹿,听说鹿肉很是美味,真有些遗憾”
“李叔想吃鹿肉,此事简单,我家中还有几只活的养在圈里。
等回长安送到你府上”
尉迟宝林说道。
李斌大喜,又听程处默说道“李叔,鹿肉是好,但是鹿鞭和鹿血,对我等男人最是有用”
程处默说完还丢给李斌一个你懂的眼神。
李斌顿时无语,尼玛,我只是单纯的像吃鹿肉好不,不过,恩,鹿血偶尔喝点也是不错,鹿鞭直接泡酒。
可怜的鹿,还未送到府上,已经被主人分配好了用处。
三人下了山,骑在马上,在田间小路缓缓而行。
“两位贤侄,长安可有泉水”
“没有,没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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