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且歌语气转冷,毫无征兆地问道。
烈苍云没听出对方语气的变化,很诚恳地点着头:“认识啊。”
逍遥派第一人,不认识他的应该很少吧?
秦且歌:“熟人?朋友?还是挚友?”
烈苍云:“这个嘛……”
烈苍云有些犯难,他有些吃不准自己和苏北城的关系。
自家损友的朋友,这算什么?
“朋友吧!
朋友!”
烈苍云最后含糊地说道。
秦且歌听罢,什么也没说,只是点点头,将龙吟剑重新插入背后的剑鞘内,一抖袖间的白色拂尘,朝烈苍云极其矜持地点了下头。
“烈兄,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烈苍云道着别,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送走了更加莫名其妙的秦且歌一行人。
直至此刻他才注意到,十个钟头过去,本次屠魔大战活动已经即将进入到收尾阶段了。
此时的荒狼平原上已不见活动初期的人潮涌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只有少数几个玩家还在闲逛。
活动至今,许多不打算冲击榜单的玩家,在拿到任务要求的五十积分后,都选择主动退出活动了。
烈苍云懒癌发作,把“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当做人生格言的他,自然选择和大多数人一样,凑了个五十分就不打算再奋斗。
如果不是此时自己的包裹已经变得空空如也,如果不是因为系统尚未将战斗的余痕刷新掉,烈苍云甚至想象不出,就在不久以前,四大帮会的玩家曾在这里为了一只活动boss而打得昏天黑地,而自己竟然也被无端卷入了这场争斗之中。
轩辕云朗,这个人故意将自己卷进来的始作俑者,乍看上去好似一个行为乖张的疯子,虽然别人都说他鼠目寸光,仗着剑舞倾城同天上楼僵持不下、都想要依靠他轩辕王朝的实力故意不站队,从而自两个帮会中谋求好处,实为贪心不足的表现。
可在烈苍云看来,作为《江湖》里的第一土豪玩家,轩辕云朗最不缺的应该就是钱。
与其说轩辕王朝的这种举动是为了财,不如说这是轩辕云朗的无奈之选。
剑舞倾城的冷凝云,天上楼的花摧雨,前者霸气果敢,后者棉里藏刀,两人性格明明迥然不同,骨子里却十分相似,那就是绝对的狂傲自信,以及绝对的小心谨慎。
这样性格的人,绝不会允许另一人在其枕边酣睡,也绝不会心甘地将已得的利益拱手相让。
倘若轩辕云朗选择全力支持剑舞倾城,帮助冷凝云打散天上楼,他们轩辕王朝便会称为冷凝云的下一个目标;他若帮助的是花摧雨,也会面临相同的问题。
而真当轩辕王朝被推入江湖那动荡不安的风口浪尖的时候,可供轩辕云朗选择的余地,就更少了。
要么同对方开展,每日耗损着大量的时间精力,展开着无休止的战斗,要么解散帮会、遣散帮众,从此淡出游戏,要么被合并进去,自此失去指挥权和自主权。
作为一个家族式的亲友帮会,这些结果自然都不是轩辕云朗想要看到的,所以他所做的决策,便是另冷凝云同花摧雨继续斗下去——最好一直这样斗下去,斗得两败俱伤,斗得不死不休。
不论如何,不论以何种方式,轩辕王朝必须身处其中,维持住这个相对平衡的三角关系。
...
你确定要结婚?她看了眼裸着上身的他,猛烈点头。这是最后一次陪你,从今以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这下知道我的金箍棒不短了吧?你混蛋!...
...
他说,只要他坐上天帝之位,就脚踏六界娶她为后。她等,等来的却是一副玄铁,刺穿她的琵琶骨。一把斩仙匕首,剔下她的仙骨。一道天旨,赐她入诛仙台她发誓若有来世,必逆天!一朝重生,风云骤起,灵根自己吃,修为自己要,不就是天帝之位,他能坐,她也能。前一世天不容她,地要灭她,佛不渡她。这一世她自成魔,势必踏碎九重天,将尔等都臣服于脚下!前世欺她之人,都将百倍奉还!某日,一腹黑妖孽男挡她去路不就是天君之位,我许你!她浅笑以对本大小姐所要之物乃六界至尊,你是吗?是不是,试一试便知!...
人类世界广阔无垠,无数生灵窥觑其位置,不断入侵。人类奋起抵抗,战胜妖魔,留下无数传承。然而。某日,当一位天魔拿起灭魔刃,这世道突然就变的离谱起来。你叫什么名字?江凡。种族?天魔。职业?灭魔师,吾毕生以斩妖除魔为己任。???...
本书以武道修炼为骨,主角还会魔法巫术甚至是死灵系巫术,性格复杂,偏冷,基本不逗逼。在一个又一个的世界不断穿越提升,总是还是很有趣的家伙。最近参加王者荣耀文学大赛,写了个两万字的短篇,已经完结,叫王者荣耀之启程,欢迎大家观看。httpsbookqidiancominfo101275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