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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踩凌波步,李风飞速出了校门,见后面没人跟上来,才慢慢放缓速度。
走在大街上,他还是心有余悸,怪不得明星们的脾气大都不好,不一定是心理膨胀,更有可能是无所不在的狗仔队压力导致的!
“早知道就考得少点,唉!”
李风摇头晃脑,这样也好,摆脱了闻菲,正好找亲亲老婆解释去。
这么一想,他又开心起来,可刚走了几步,却突兀地停下。
他回头,见一辆雷克萨斯正不缓不慢地跟着自己。
是暗夜?
李风的身体瞬间紧绷,眼睛眯成一条缝,有寒光闪烁,杀气自内向外透出,犹如即将猎食的豹子。
雷克萨斯见被察觉,也不逃走,而是慢慢开近李风,最后停在他的身旁。
前窗放下,一个西装革履、戴着大墨镜的青年探出脑袋,细细打量了李风好几分钟,才有略带惊喜的语气问道:“小风,不认识哥哥了?”
青年顺势摘下大墨镜,那是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孔,眼睛格外亮。
看到来人不像杀手,李风也暗暗放下戒备,看着青年的面孔,有点熟悉,但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青年不以为忤,似是想起什么,转身从车前拿出一个东西,是一只木头雕的小猪,有点年代了,而且并非名家之作,十分粗糙。
李风一见木雕小猪,八年前的记忆就回到脑海。
“朱哥?!”
“是我!”
青年微笑着回答。
“太好了,我真是想死你了!”
李风一把抱住青年。
“我也是!
十年没见,见到你,就像恍然见到了年青时的干爹,太像了!”
青年也是非常激动。
被李风称为“朱哥”
的青年,十年前被李衡带入家中,据说是从一个从事邪恶实验集团的手中救出来的。
朱哥比李风大了六岁,但两人性格极为投契,短短时间内就好得跟亲兄弟似的,最后结为义性兄弟,并在李风家待了大半年,才被李衡送回他自己的家。
这时,从副驾上下来一个颇有英气的美女,朱哥赶紧介绍。
“这是你嫂子,田佳。”
“嫂子好。”
李风大方地打招呼。
田佳甜甜一笑:“好多次听你朱哥提起你,这下好了,以后能多多聚聚了。”
“朱哥,你干什么去了,也不见你回来看我?”
李风有些不满地问。
“唉!”
朱哥长叹一声,“当日被干爹送回老家,却该死地没记下地址。
我在老家待了三年,再到江南市时,竟然发现与记忆里一点都不吻合,再也找不到你家了,没法子,只能留在这里慢慢打拼。
天可怜见,我找了七年,终于让我碰到你了,刚刚看你背影,我就有种强烈的熟悉感,再过去,一看你正面,我就一眼认了出来。”
“看来我的样子没怎么变,倒是朱哥你,变得太多了,除了那双眼睛,其它的都变了!”
李风没说谎,十年前的朱哥,瘦不拉叽的,黑乎乎的,哪像现在,又高又壮,长得极为英气魁梧,还有一股成功者的气质。
“你们没觉得聊天的地点不合适吗?”
田佳忽然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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