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公孙敖的任务就是筑城且驻军观望,准备随时出动。
此城筑在五原郡汉长城以北不到50公里的地方,已进入匈奴境内,时称受降城。
8月,刘彻行幸凉州安定郡。
汗血马产自大宛。
传说此马出汗如血,能日行千里。
由张骞出西域时发现。
刘彻觉得这汗血马比他钟爱的乌孙马还要高大威猛。
于是将汗血马称为“天马”
视之为宝。
汗血马之宝贝,不仅是它出身高贵。
更重要的是相对其他马来说,此马具有以下优势:速度快、力量足、耐力强,且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跑起来很帅…事实上,汉朝人对汗血马并不陌生。
想当年刘邦率三十万大军北上,被冒顿的骑兵困于平城。
当时刘邦见那匈奴坐骑威猛高大,具有极大的威慑力。
须不知那时冒顿单于之坐骑,正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刘彻不但喜欢汗血马,且多多益善。
道理是很显然的:如汉朝也能像当年的匈奴那样,借汗血马武装骑兵。
请问:普天之下,还有哪里是刘彻征服不了的呢?于是,寻找汗血马成了刘彻布置给出使西域的使者们的一道任务。
本年,出使大宛国的使者回来了。
他带给刘彻一个不幸的消息“大宛国的贰师城里有很多的汗血马,可他们全都藏住,不肯送人”
刘彻一听就明白了。
大宛和汉朝既非亲戚,又非好友,凭什么白白将国宝送与你呢?既如此,那花钱买总可以吧?当然所谓宝物,不是花钱都能买的。
所以刘彻没说买,而是说换。
拿什么换?答案是:马!
以马换马?似玩笑开的大了点。
不过这不是笑话。
因刘彻准备的这匹好马不是活马,而是死马。
却以黄金造之,别称金马。
除金马外,再加千金。
以黄金马和千金换你的汗血马,总可以了吧?这应该是可以的。
汉使车令是这样想的、刘彻也是这样想的。
但很遗憾的是:大宛人不是这样想的!
当车令携着金马和千金来到大宛国,向国王说明交易事项时,大宛王想了想,对汉使打起哈哈“交换宝马这事不能由我一个人说了算。
回头我跟我那帮臣属商量商量,然后再回复你们”
车令只好等大宛国群臣开会讨论。
可讨论的结果远超出他之所料,那就是:不换!
大宛人之所以不想换马,是因他们有恃无恐。
首先,汉朝距离大宛遥远,且又隔着辽阔的沼泽盐地,水草不生,兵马难渡。
如汉朝发兵攻伐,最省事的办法就是从天外飞来。
...
现代都市,灵气枯竭,但妖魔鬼怪却并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世界是残酷的,只是你看不见。妖魔鬼怪披着人皮,隐藏在繁华都市之中,以人为血食,增加修为。也许某一天,你会突然发现你熟悉的某个人忽然露出獠牙,一口咬来。不要惊讶,就如同人吃牲口一般,我们都是食物链底部的一员。命运从不眷顾弱者,死亡是唯一的归宿。王辉不肯屈服命运,只有选择成为强者,以妖魔鬼怪为食,走上炼魔成道之路。...
画具万物,画尽江山,画破天地。笔落惊风雨,画成泣鬼神。画中自有颜如玉,画中自有黄金屋。这是一个以画家为尊,画道盛行的世界。油画,水彩,写意,工笔,符画,统统都要学。药剂师,治愈师,阵法师,符画师,铭刻师,杂学师,这些职业怎么能少得了我。赤色,橙色,黄色,绿色,青色,蓝色,紫色,黑色,白色,多姿多彩的画道世界怎么看也不够简单说这是一个少年凭借手中画笔,还有偶然获得的天画系统,走向巅峰的故事。...
在强者如云的大玄幻世界,存在着一家奇怪的小饭店,这里的规矩极其古怪,可却使得无数的强者趋之若鹫。一道食材,只做一种料理,至于怎么做,完全看店主的心情,而他,则是被无数强者称之为美食大帝。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美食大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念欢唔,陆湛北,你干嘛?陆湛北干!沈念欢腹黑毒舌的禁欲男神忽然变身饿中色魔。从此,沈念欢的生活只剩一日,三餐。...
她,21世纪王牌特工,被家族遗弃的天才少女他,傲娇腹黑帝国太子,一怒天下变的至高王者她扮猪吃虎坑他虐他刺激他每次撩完就跑。是个男人就忍不了!他只能猎捕她,宠溺她,诱惑她为他倾心,谁知先动心的人却变成了他。君临天下的少年,凤舞江山的少女,一场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爱情追逐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