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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的好的,当然要巴结,维系关系。
有那么一些人在军中任事儿。
通过多方打听,狂欢终于掌握了施满江的身份·狼巢的王,狼王。
狼巢那可是华夏顶尖的部队,总人数不到二百,每一个都弥足珍贵。
尤其是施满江带进狼巢的那些人,个顶个的都是顶尖的兵王,剩下部分成员则是由华夏各部队的精英,通过无数次的考核,测试,最终选拔出来加入浪潮。
这一部分人,占据多数。
得到这个消息后,昌平吴家大为震惊。
军方就好像隔世的行者,脱离尘嚣,跟地方上很少有牵连,但是,他们的能量极其强大。
军方代表着国家,更何况施满江所在的部队·狼巢,更是国之利器。
倘若施满江没有脱离狼巢的话,借他们昌平吴家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去动施满江。
既然脱离了,那就不是军方的人。
狂欢他们打听过了,上次之所以下来一群狼,主要是因为和尚。
和尚还是狼巢的人,被奔雷杀人,主谋是霍百亿。
为此,狼巢下达诛杀令,要取霍百亿的人头。
并非是因为施满江的缘故。
另外,他们也道听途说,两年前血玫瑰跟狼巢就有过一次交锋。
血玫瑰完胜,狼巢死伤好几个,在总部被人杀了的。
由此可见血玫瑰有多么的豪横,而狼巢,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
在总部都被人杀了,装什么犊子?还最牛掰的尖刀部队呢!
笑话,业绩呢?这么多年,麻烦请问下狼巢都干了什么?把钓鱼岛抢回来了?还是台歪统一了?
那个施满江,狂欢估摸着他也是实在没脸在部队呆下去,丢人,一年造多少军费?什么事儿都没干,完了还被人干到总部来了。
干脆就滚出狼巢,跑南华装犊子来了。
在部队丢人现眼,跑南华称王称霸……呵呵!
血玫瑰能够杀他们一次,就能杀他们两次。
“你要是真有心为你那死去的儿子报仇,花钱啊!
你不是有钱嘛!”
前段时间霍百亿给了施满江十五个亿,这在大西北都已经成为笑谈,十五个亿啊!
连狂欢剑都为之眼热。
既然能够拿出那么多钱给施满江,难道就不能拿出更多的钱买施满江的命?
霍百亿当然知道施满江是狼巢的人,否则,他岂能拿出十五个亿交给施满江?他完全可以选择离开西北,去哪儿都行,一个小小的南华王,能把他怎样?
偏偏施满江是狼巢的人,霍百亿无奈只能乖乖把钱转到施满江卡里。
霍百亿,百亿资产,经常出入国内外。
对狼巢的了解,比狂欢要多的多。
夏蝉不知春秋!
在霍百亿眼里,狂欢不过是一只可怜的爬虫,目光短浅,心胸狭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的广阔,更不知狼巢在国外的名气有多么的惊人。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发国难财极其必要,富贵险中求,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充斥着惊人的财富。
有的时候,霍百亿偶然也会出入中东一些小型国家。
跟随访谈团出过访问,代表着华夏商人楷模,跟当地的政党,商人做一些简单的交流。
如果洽谈甚欢,在进行下一步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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