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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珑的目光顺着他视线也看向自己的脚,意外的发现,似乎……还真的挺好看。
一双白嫩的玉足,踩在玉白地面,竟让人觉得比那白玉更加温润好看,五指的指甲都似贝壳般的圆形,粉粉的颜色似初开的花瓣般。
在脚面上还能看到点点红痕和没消去的齿痕,让水珑才知道,昨夜长孙荣极的痴狂,真是没有放过她全身的每一处。
水珑眸光游转,心想:这身子的确生得极好,无论哪处都精致无暇得令人找不到缺陷,连她自己看了都忍不住欣赏喜欢。
谁能想到这样一具几乎完美的身体,却生得那样一副蜡黄呆板的容貌。
只要是亲眼看过白水珑身体的眼,绝对都会对她的容貌产生换衣,觉得她是戴了人皮面具。
水珑边想边抬了抬脚,将之完全暴露在裙摆之外,于夜明珠的柔光下,似有光华絮绕,令人心动不已,真恨不得将之捧在手心里,好好的玩弄一番。
长孙荣极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而动,好像是被惊醒,呼吸就沉了。
他身影一动,就到了水珑的身边,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水珑,压在了白玉的地面。
在将她压下的时候,先用手护住了她的后脑和腰身,没有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
“阿珑,你真好看。”
长孙荣极低声说,口气任谁都能听出其中的真心实意。
水珑瞟了他的面容一眼,笑说:“要真的论好看,你才是真的好看。”
莫说是男子了,就算是女子,能比得上的长孙荣极的也是少有。
长孙荣极闻言没有生气,眼眸幽光一闪,朝水珑就勾起了嘴角,眼中似有万千霞光划过,潋滟得叫人不敢直视,怕自己的魂魄都要被吸食了。
水珑一怔间,听长孙荣极说:“世人皆喜美色,阿珑也不例外。”
“没错。”
水珑大方的承认了。
人本来就是视觉和感官生物,对美好的事务总是容易产生好感。
长孙荣极拉起她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笑容不变却透出一抹不掩藏的霸道算计,说:“这样,我倒高兴了自己生了一张好看的脸,能让阿珑喜欢痴迷。”
“喜欢是一回事,痴迷可还不至于。”
水珑不给面子的说,手却一点不闲着的去吃他脸蛋的豆腐,边摸边想:真是光滑,不知道要惹多少女人嫉妒。
长孙荣极凑近水珑,低低的声音充满磁性和神秘,“那阿珑便更喜欢些,更喜欢些我罢。”
这声音有势在必得的霸道,也有着诚恳的渴求,渴求着她更深的喜爱。
水珑望着他,一会儿后,展开个爽朗坦然的笑容,“好啊。”
我会更加的喜欢你。
这一点,我早有察觉和觉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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