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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塞的棉花让他的声音恢复不了原本的样子,要是他说自己是林志,只怕会适得其反,被认为是想扰乱他的心思。
手枪的子弹容量是有限的,就算“张老兄”
的弹夹扩了容,也只能装20发。
子弹打空,就要换弹夹。
“张老兄”
不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十秒,已经算他平时枪打的多了。
十秒,对世界顶级的短跑运动员来说,足够跑100米。
对北鬼来说,足够他抛下阿伟的尸体,翻过两人之间的沙发,来到敌人的两米之内。
剃刀滴着血,刀芒带着猩红。
枪口冒着烟,握枪的手微微颤抖。
刀对着敌人的喉咙,枪对着刘琛的胸口。
刘琛没有看枪,而是盯着礼帽下脑袋。
两米之内,武人是躲不开射出的子弹的。
想躲,只能在开枪前。
要做到这一点,不能看手,要看头,特别是眼睛。
眼睛会看着子弹的落点,准备开枪的瞬间表情会出现稍纵即逝的变化。
那就是,武人所说的破绽。
两人对峙,刘琛放空一切,只在寻那个破绽。
“张老兄”
却有些害怕,用另一只手扶住枪,阻住手指的颤抖。
“刘——”
嘶哑低沉的声音刚开了口,刘琛动了。
伏地身子,托起“张老兄”
的手腕。
砰——
枪响,子弹对着天花板,刺耳。
带血的银芒闪过,动脉的血液喷涌,身体渐渐无力。
刘琛拿下“张老兄”
手里的枪,静静的看着他倒下。
随之掉落的,是一直带着的宽大礼帽。
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带着惊恐和错愕。
林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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