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妮儿看着拓印的千字文,不胜艳羡地说道。
“好吧。”
况且伸了伸胳膊。
这些给童生订购的笔墨纸砚,成色一般,砚台不过是普通的石头磨成,纸也是粗制的竹纸,毛笔更不用说,上面标明的是狼毫,天知道掺进多少杂毛。
狼毫,如果你以为是狼身上的毛,那就错了,其实是黄鼠狼尾巴上的毛。
狼只是占了个虚名。
这狼呢,名气大不实用,肉不好吃,皮毛也是下等货,只能做垫床的褥子。
这货还专门吃肉,打死不吃素,典型的食肉动物。
一般的食肉动物,对人兴趣不大,凶残如老虎,不是真正饿急了也不吃人,只有狼似乎生下来就是吃人的,男女老少通吃,百无禁忌。
况且到了镇上听猎人讲故事,才知道,老虎其实很少有吃人的,它们还有些怕人,可一旦饿急了,吃了人,那就坏菜了。
必须找到它、打死它。
不然,尝到甜头的老虎,以后就专门吃人不吃别的动物了。
猎人讲得有声有色。
老虎第一次吃人后,会醉上三天三夜,人们就必须在这三天三夜里找到它,并把它杀掉。
所以镇上地保家有副铜锣,就是准备一旦有老虎吃人,就会敲响铜锣,集合镇子上所有猎户一起进山猎捕。
再说做狼毫的黄鼠狼,偷鸡专业户,只喝血不吃肉。
一个鸡窝只要钻进一只黄鼠狼,早上起来,所有的鸡就都挂了,所以家里养鸡的都在鸡窝旁再养条狗。
不单单是猫,狗跟鼠类也是天敌。
人们常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恰恰说明狗有这本领和爱好。
黄鼠狼只剩下一条尾巴值钱,其他也是一无是处。
肉根本不能吃,一股狐狸肉似的腥臊味,皮也做不了什么。
长相跟它有几分相似的貂,那就不一样了。
同样是动物,个头也差不多,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狼毫聁三六九等,东北黄鼠狼尾巴制成的狼毫为上品。
明朝时的东北称建州卫,还没有满洲这一说。
东北每年给朝廷的贡品就有黄鼠狼的尾巴,当然进贡时必须整个进,不能把尾巴砍下来进贡。
既然是贡品,一般人当然无福消受,只有富贵人家才能买得起一只真正的狼毫笔。
不过市面上到处充斥着各种狼毫,大多是用獾毛、兔毛治成的。
况且喜欢用的紫毫笔是野兔颈项上的硬毫,也不算便宜,但终究还是正宗货。
他喜欢写隋唐小楷,隋唐时期,紫毫几乎就是唯一实用的毛笔。
至于羊毫笔,只有到了清朝才出现,明朝时没有羊毫这一说。
况且拿起这管劣质的狼毫,上下左右目测,笔管也不够直,笔毫虽然还没化开,但捻动笔锋,已经看到许多杂毛。
他心里叹口气,也罢,给刚学写字的孩子用,估计几天就会弄坏,买好的也是浪费,等他们有了一定基础,再换好一些的毛笔吧,起码得用真正的紫毫啊。
他先在一张纸上调好笔锋,也试用一下墨,更要试试纸的渗透性。
这是一个书家在创作前必须做的准备。
李世民的嫡长子李牧,五岁遭人陷害,罹患癔症。李世民为了不影响皇位的争夺,狠心将李牧送出宫处理掉,并对外宣称李牧早夭,不记史册。而当时的皇帝李渊不忍,便让心腹大臣裴寂找到李牧,寄养在了长安城附近的平安县城郊,一户姓秦的老兵家里。从此改名秦牧。直到有一天,已经是太上皇的李渊找到秦牧。从此,一发不可收经历了玄武门事变,李渊对天起誓我,太上皇,绝不摊牌!直到秦牧李老头,要不我们反了吧...
他是杀伐果决翻云覆雨的商业帝王,唯独爱她,低入尘埃。初次见面,他将她逼近床角,强势占有郁翩然,当初是谁闯了我的浴室,脱了我的裤子,滚了我的床单?现在又装什么清纯玉女?是欲擒故纵,还是钱没给够?她羞怒的眼底闪过一丝迷茫,倔强回应先生,我不认识你!不认识?他邪佞一笑,再次扯开浴袍,欺身而上这样呢?认识的‘够深刻’吗?未婚夫出轨在先,竟设下陷阱将她丢进贼窝,却没想到阴差阳错让她与豪门继承人一夜情迷,从此日日播种,夜夜耕耘。当她陷入他的情网,依赖他的宠爱,却发现,他竟然是...
2016NEXTIDEA女生原创文学大赏参赛作品清纯神医穿越成声名狼藉万众唾弃的天焰第一废物女流氓九死一生回到相国府,却发现女流氓乃亲爹后妈白莲花妹妹亲手造成小银牙一磨,君子月冷嗤一声该让你们见识一下,真正的流氓是什么样子!皇帝赐婚,相国府小姐许配残废鬼王身残脸毁脾气暴戾杀戮成性,最重要的是不能人道婚后半月,鬼王妃怀孕王妃怀的,当然是本王的种!鬼王昭告天下。某女扶着腰,小银牙一咬大爷的,是哪个不长眼的说他不能人道了,那简直就是一个禽兽!废材逆天,御万灵,炼丹药,逆天召唤,与他并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御风大陆谁与争锋!...
第七百四十四章幸福美满(大结局) 宜兰县的起义,震惊了全世界。WwW。Qb⑤ c Om 台湾地区领导人在第一时间撤消了宜兰县郭县长的职位,并另行任命新的县长人选。...
那是一把很重的剑,没人知道它究竟有多重,因为除了他,没人能拔得动!因为一场天外陨石,从此力大无穷,一剑可开山,一剑可破天,一剑可毁万物!...
穿越大唐,吃穿不愁,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可自打娶了如花似玉的媳妇之后,一切都变了。皇帝让他官居一品,宰相千金非他不嫁。吐蕃要他的项上人头,高句丽要他死无全尸。可秦长青,只是想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大唐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