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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臣带漏五更寒,铁甲将军夜度关。
山寺日高僧未起,看来名利不如闲。
天正三年九月十九日,这已经是李酒正式入伍的一个星期了。
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
不到几天的时间,李酒就开始适应了当一个大头兵的生活。
正如将军所言,加入了火头军,吃饱是不成问题的,所谓的中饱私囊,和他一个新兵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自己分的馒头和面饼,挑几个个大的那还不是顺手的事。
将军姓巩,叔父是个有名的大将军。
“这不就是到军队来镀金的嘛,还真看不出来他只有二十多岁,我差点都叫他叔了。”
看见旁边有人经过,李酒慌忙停下腹诽,昂首挺胸的像只公鸡。
站岗的姿势是伍长特别要求的,他说这能体现咱火头军昂扬向上的精神气质。
和想象的军队生活有所不同,别人入伍领到的都是木甲和兵器,虽然记下编号之后就要把兵器收回,除平常训练和战斗,一律不得私自取用,但好歹有个趁手的家伙,天晓得,李酒看见分发到的围裙时的表情。
“等我回去就拿这个围裙去给那个怪物闷死。”
李酒恶狠狠的想着。
这里是帝国的最西边,他们镇守的是帝国的疆土,他们面对的是草原上最凶狠的豺狼,因为有他们在这里,那些游牧民族的战马未能前进一步。
老兵提起这些的时候,眉飞色舞,好像回到了帝国最鼎盛的时代。
老兵姓宋,是他的舍友,好像这里的军伍里就是有这样的习惯,以姓为名相互称呼,不能喊名,喊名就想家了,这是老宋的原话,他年轻的时候也曾饮马草原,后来一次小规模的战役中他和战友中了敌人的埋伏,虽然最后还是逃出来了,不过也深受重伤,膝盖中了一箭,落下了残疾。
将军想让他退伍回乡,但是被老宋拒绝了。
“我家所在的村落早就被叛军一把火烧光了,整个儿村里的人都死完了,哪里还有家回呢,不如留在队伍里,干干杂活,好歹打了几十年的仗,离不开咯,还以为会死在战场上,要是快死了,我就拿把剑冲进敌营,好歹捞个够本。”
老宋说着说着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只是笑声中带着一丝的苍凉。
傍晚时分,整个营地下起了雨,激起院内瓦缸内的水涟漪阵阵,打得树叶七零八落,最后落到院中,才不甘地被地面挡住。
营地外的岗哨,一个鬓角发白有些发白的中年汉子正在耐心的巡视眼前的土地,却听得几声猫头鹰叫从树林内传出,接着是马蹄踩踏大地的声音。
来者穿着一件湿漉漉的皮衣,下身穿绔,脚踩草鞋,头发散落扎成小辫简单的散落在周围作牧民打扮,哨兵没有阻拦,径直让他入营地去了。
“你是说那些部落已经选出了新的汗王了?”
巩将军皱着眉头,看着手上这份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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