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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芜的戈壁,风吹着黄沙,一眼望不到边际。
广袤无垠的感觉,让人惊叹造物者的鬼斧神工之时,也带着对未来的迷茫与令人窒息的感觉。
无边无际,何时才能找到他心爱的女子?
若是找遍了大漠,仍未见她芳踪又该如何是好,是否会就此错过他?
李朔不知道,心里半点底都没有。
陌生的城镇,斑驳的黄泥墙,被风吹得黝黑的肤色,习惯了在风中行走的陌生人。
因为长年累月的被风沙侵蚀,每个人的脸上都堆满了褶子,年纪轻轻也是粗糙得很。
看人的时候,总习惯眯起眼睛,借此来阻挡光线的袭扰。
这是李朔经过的第三个边陲小镇,向导说,有些村子也就那么几户人家,不太可能有李朔想找的人。
是以留在镇上便是,因为附近村落里的人,都会来这里赶集。
交易皮货或者采购日常所需,这附近一带的戈壁,听说有豺狼出没,想必会引来不少猎手。
无以为继,只能打猎为生。
猎豺狼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这种动物往往是群体出没,若没有足够的经验,送上去还不够它们吃一顿的。
但上好的皮货在这大漠里却是御寒防风最好的东西,大漠日夜温差大,白日里日头很毒,到了夜里就会冷风瑟瑟。
是以李朔便找了一个客栈住下来,客栈很简陋,这地方能住人,能遮风避雨就不错了。
客家若是拿水来招待你,那便是贵宾待遇。
这大漠里,最缺的便是水。
一滴水,胜黄金。
再往里面走5;151121779088459到了大漠的中心,水就是命!
李朔站在窗口往外看,底下来来去去,形形色色的人,深邃的五官,浓眉阔目,鹰钩鼻,跟中原人完全是两种类别。
是以很容易分辨,哪些是中原人哪些不是。
在这里,除非易容,否则很容易露馅。
而李朔与延辛,此刻便是易了容,贴着浓重的大胡子,戴着毡帽穿着皂靴。
李朔的母亲本就有异族血统,生就他的五官天性深邃,现在这副模样乍一眼看上去还真像大漠人。
“爷。”
延辛端着饼上前,“咱们在这儿守了两日,始终没有发现异常,还要继续守下去吗?”
“再往里头走,就是大漠了。”
向导说,“爷这是要去哪边?”
末卷光辉完结及新书第一章预告 (ps晕,本来是放作品相关的,上传的时候出了点问题,结果就传到这里来了,还无法调卷,悲剧!) amp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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