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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特耸耸肩。
“怎么这么早?”
‘眼睛’又重复的问。
“饿了,自然就过来了。”
“该死的,公鸡都不会比你起的更早。”
‘眼睛’继续咒骂着,随后大门被整个打开,一个胡子拉碴、满脸憔悴的肥胖中年男性用手挡着照着进来的阳光,皱着眉头看向巴里特说道,“你这家伙怎么不去老丹尼那里吃猪杂?”
“刚从森林回来,想吃点好的。”
“你又活着回来了?”
肥胖的酒馆老板上下打量着巴里特,“而且又毫发无伤?这世道还真是不公啊。”
“每个人都这么说。”
巴里特绕过中年男性,走进了酒馆中,“但人们却对此并无办法。”
他走到一张靠窗的桌子前,伸手将窗户打开,让清冷的空气灌了进来。
窗外有棵枯萎的栗子树,没有树叶遮挡的的树冠处,显露出两个精巧的鸟窝。
巴里特将倒扣在餐桌上的橡木椅子拿了下来,一屁股座了上去,“一杯黑麦啤酒、肉汁烤洋葱、还有你以前用蛤蜊、鳕鱼和蟹肉做的海鲜汤、一只塞满甜玉米和蘑菇的烤鸡,再来点奶酪和用牛油煎的厚片面包。”
巴里特坐下来看着酒馆的老板,“如果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可以来上一些。”
他从昨天下午从迷雾森林回来就没有吃饭,空腹睡了整整一夜,现在的食欲和食量估计与食人魔的不相上下。
酒馆的老板被人称作‘胖子唐尼’,但唐尼却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
天知道最开始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叫他,反正一旦所有人都默认他是这个名字,那他原本叫什么就不重要了。
唐尼同时也是酒馆的厨师,他的手艺十分不错,但是脾气不算太好,而且菜肴的价格在猪湾这种地方来讲,算是比较贵的,所以一般只有手头宽裕的冒险者才会来他这里吃上一顿。
“发财了?”
唐尼问。
“一点收获,要不怎么会来你这个黑心的地方。”
巴里特回答。
能活着从迷雾森林回来的人,很少有空手而归的。
“前两天有队冒险者从迷雾森林中抓到了一只近五米长的凶暴野猪,那可真是个大家伙,肚子里能轻松装下三个成年人,可真大!”
唐尼说。
如果你看到我们抓到的第二只霜虫,就不会这么想了。
巴里特在心里说道。
“我收了一条猪腿。”
唐尼用手比划着猪腿的大小,“那条猪腿上的肉硬的像是石头一样,我借了个战锤敲了两天才把它敲软。
我把猪腿肉和大蒜、洋葱、胡萝卜炖在了一起,到今天已经炖了三天了,要不要给你切一小块尝尝?”
巴里特点点头,“来一大块,再给我配点酱汁,多加些罗勒。”
“真希望我也能有你这样的好胃口。”
唐尼挪动着他肥胖的身体,转身进了厨房。
半盏茶的功夫,从酒馆的大门进来了一位穿着麻布长袍的三十多岁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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