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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听消息的过程中,他认识了当时化名为徐发财的菜刀。
他和菜刀相识,完全是一个偶然,当时方重带着情妇小花儿出门自驾游,想顺便打个野战什么的。
这小花儿半路上喊饿,只好随便在一个小镇上停了车,进了路边一个小饭馆。
菜刀正在小饭馆里吃东西,手下带着三个兄弟。
当地的一个地痞进来,菜刀手下看了那地痞一眼,那地痞眼睛一瞪,吼道,“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抠下来当泡儿踩!”
菜刀的手下何时吃过这个亏?起身骂道,“你他娘的骂谁?谁把谁的眼珠子抠下来当泡儿踩,还不一定呢!”
那地痞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在那个镇上一呼百应,撸胳膊挽袖子冲上来,两人打到一块儿。
菜刀这些天正郁闷着。
对方一上就是四五个人,把那个兄弟围在中间,一顿胖揍。
菜刀野性顿起,冲过去三拳两脚把那些人打得哭爹喊娘,最可怕的是,菜刀居然拿出刀子,当着饭馆客人的面,把那人的眼珠子给挖了出来,扔到地上狠踩几脚!
方重的情妇小花儿吓得哇哇大叫,不停地哭,猫到方重的怀里不肯抬头。
方重什么事儿没干过?杀人越货,虽然手上没有人命,也有致人半残的经历。
看着那血胡拉拉和众人一起向外奔逃的场面,方重笑了,过来把菜刀拉过来,说,“兄弟,快跟我走,一会儿警察来了!”
菜刀看了一眼方重,他见人辩相的本事还是有一些的,从方重的身上他嗅到了与自己相同的味道——这就是所谓的臭味儿相投。
方重开着车,一路狂奔,一气逃出五百里,这才问起菜刀的情况。
菜刀也不隐瞒,方重一听说他是个逃犯,不但没有害怕,还挺高兴,称赞他有勇有谋有胆有识,是个真男人。
菜刀见自己安全了,便想告辞,方重不同意。
他已经起了收留之心,他的采石场天高皇帝远,一般人管不到那个地方,菜刀住在那里很安全。
菜刀却不同意,他说,“我可不想跟个老鼠似的猫起来,我还想在大日头底儿下好好走着呢!”
方重没有办法,只好说在城里多买几处房子,让他换着住,想住哪儿就住哪儿。
小花儿那女人不愿意方重把菜刀留下,说那人身上闻着就一股血腥味儿,太可怕了。
一想到他挖人眼睛那情形,就觉得眼前站着的不是个人,而是一个恶魔。
方重捏着小花儿的下巴道,“鬼都怕恶人。
他在这儿,咱们手下那些兄弟也好,当地的那些刁民也好,都不敢近前。
这样的人,打着灯笼都难找,能干啊!
人家是当大哥的人,咱们这采石场要想长期办下去,得有个这样的人管着。
不然,兴旺不起来。
你听我的,没事儿,在监狱的时候,偏儿头厉害不厉害?不照样对我服服帖帖的?”
“这种人,很难降服的。
他不比那个偏儿头。
偏儿头没当过大哥,这人当过大哥的,怎么可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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