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谁说只有男人喜欢枪的。
女人也照样喜欢。
特别是勃朗宁这样的手枪里面的贵公子。
简直太爱了。
瞧瞧这古朴的造型,玩具手枪压根不能比啊。
不过稀罕完了,她突然想到一件事情,“你给我了,你怎么办?”
霍城从衣服里掏出一把枪来,一模一样的勃朗宁。
“是一对,我二十岁的时候,我父亲送给我的。”
霍城看着手上的枪。
和阮会珍的那把不一样,他的这把枪,已经见血无数了。
原来是一对的枪。
阮会珍看了看,觉得霍城这人真是够黑的。
人都要走了,还给她留下一把和他一对的枪,这不就让她每天都想起他吗。
这样以后她还怎么变心啊。
不过即便看出他的意图,她也不准备把手枪还回去了。
她太喜欢这把枪了,放在身边,确实很有安全感。
现在民国时期虽然是乱世,可真正的拥有武器的人私人队伍可不多呢。
以后就算再遇到一些宵小之辈,她一枪打过去,看谁还敢惹她。
此时她的意识还停留在用玩具枪打人一枪的想法上。
霍城也没想到她对枪竟然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还这么喜欢。
这要是别的女人看到枪了,只怕早就吓得大叫了。
这女人啊。
他笑了笑,总是让他出乎意料。
学打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里又没有合适的位置练枪,所以阮会珍只能得空的时候,就让霍城教她如何装子弹,如何瞄准,然后扣扳机。
当然不能真的打出来,只能试着面准。
虽然做不成神枪手,和一般的枪手也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有了一把手枪,她也觉得安心很多。
特别是,这是霍城送给她的,意义非凡。
她决定以后不管走到哪里都带在身上。
接下来的几日,霍城没有再出门了,阮会珍在公司待的时间也不多,除了关心日化厂搬迁的事情,就是处理一些重要决策,其余的时间都早早的回家里来。
没有乱七八糟的事情打扰,两人倒是过了一阵悠闲的日子。
不过又过了两天,阮会珍看到了省城日报的报纸上的消息之后,就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
“黄三在从上海回来的路上,发生了事故。”
黄三作为省城风云人物,加上黄家洋行发生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的,所以他出事之后,这消息很快就引起了省城的轰动。
阮会珍面色复杂的看着霍城。
这几天霍城的身上的伤口已经养好了,她知道,霍城一直没提走的事情,就是在等黄三的消息。
黄三没出掉,他就不能安心的离开。
霍城平静的给她削了一个苹果,递给她。
...
这是一个平行的空间这是一个平常的人当这二者相遇时注定有一些奇迹将要发生。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上炕认识老婆,下炕认识鞋。...
简介睡着美人秒着敌?天天装逼又升级?神秘暴力很无敌?没错,都没错,人对事对时间也对,但是地点错了!(卷一至六迷途之狼篇)我叫杜兰德,在这个异界,我暗中把控世界的脉搏,执掌黑暗的权柄,探索世界的奥秘。但没人知道,我其实只想找到回家的路,而为此我会不惜一切。我是杜兰德,一个迷路的战斗法师。我不是迷途的羔羊,我是迷途之狼!(卷七始矮人战争篇)我叫刀魂,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确实是杜兰德那家...
...
谈了两年的女友最终嫁给他人,老实巴交的父亲突然被检察院带走,就在许国华一筹莫展之时,等待他的又是一张停职通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官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千年前,蛮荒大陆十大武皇之一的‘姜皇’遭‘同样是十大武皇之一的‘璇皇’南宫璇暗算,肉身粉碎,一缕残魂穿越千古,带着天位强者传承,附身在一个家族覆没,孤苦无依的少年身上,从此拉开了血雨腥风,征伐无敌的大幕。八荒六合九天十地,我为帝皇姜辰!书友群517362281,有兴趣的可以进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