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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千寻有些恍惚。
欧尊长得真的是没话说,他是她见过长得最俊美的男人,还有他身上的气质,王者一般,无论站在那里,他都是最闪耀的那颗。
其实在军训的时候看着他一身军装,迈着桀骜不驯的步子,脸上傲娇的神情,还有霸气的性子,真的,太帅了!
绝对能让女人趋之若鹜的类型。
现在安静认真的样子,又温柔的像个王子。
童话里,真正的骑着白马的王子。
沐千寻用胳膊托着自己的下巴,好笑的看着他,“欧尊,你为什么一定要跟我订婚?”
其实这个问题她早就该问了。
为什么是她呢?
这世界上的女人千千万,比她好的一大把。
她既不是那种豪门大小姐能跟他相匹配的,也不是狗血剧情里的灰姑娘,像欧尊这样的人,怎么也轮不到她吧?
这个问题她一直没问,是觉得没必要,也觉得一定不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所以问了也白问。
可是这一刻,温情在两人之间蔓延,她突然就很想知道,于是,这个问题就这么问了出来。
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
欧尊给她敷冰的动作似乎顿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看着她,语气无比认真。
“小乖,我挺喜欢你的。”
沐千寻感觉心脏好像突然被猛力的撞击了一下,就这样毫无防备的被告白了,而且还是被欧尊这样优质的男人,她觉得,心里溢出了一种古怪的滋味。
挺喜欢。
真的不算是告白。
可是这话从欧尊的嘴里说出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因为欧尊的身世,他的身份,还有从小玩到大的环境。
他在那里都是被女人围着的优质物种,对于女人,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反感。
第二反应还是反感。
第三反应就是无感。
对女人最好的感觉大概就是无感了,无感就是没有感觉,不讨厌,也不喜欢。
这在欧尊的世界里,已经是很难得的存在了。
可是“挺喜欢”
,这就完全超乎这两种范围了。
这就是,一点都不讨厌她,反而还喜欢她,特别喜欢跟她在一起玩,喜欢看着她,逗逗她,亲亲她,惹她生气,在乎她,保护她,宠爱她。
这就是欧尊的感觉。
这段时间,他真的发现他喜欢她。
像爬山这种事,他从来不喜欢与女人为伍,可是带她去玩,他就觉得很有意思。
最重要的是,他喜欢她的不娇柔,不做作。
脑筋转的快,有眼力劲,识趣。
虽然有时候狗腿了一些,讨好了一些。
可是这些都是无伤大雅的手段,最重要的是,不让自己受伤和吃亏。
就这种随性和潇洒,没几个人能做到。
反正欧尊就是喜欢她,喜欢她身上的一切,她的性格他喜欢,她的长相他喜欢,她生气的样子他喜欢,她委屈的样子他更喜欢。
尤其是她每每被他吻得晕头转向,眼神里透着迷离和迷惘,小脸绯红的样子,那副沉浸的模样,仿佛在云朵和海洋里徜徉,他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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