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就是丁一到香山县之后的失望,香山县和此时大明的县城差不多,透着浓浓的陈朽味道,杂乱无秩的人流,随地都是的大小便,看不见一点改变的光,就象是再过千年,这里的人民仍然会这样地生活下去。
麻木不仁地活下去。
“而且,白莲教就在县城里有分舵,你居然也是一无所知。”
丁一叹了一口气,指着郑文奎手上的名册,摇头道,“若上阵,此中几人能阵列于前不问生死?若起事,此中几人能破家相随不问成败?你好好想想,明天我们再谈。”
郑文奎是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丁一去休息留下他自己在堂中,春风峭寒教人醒,他被丁一点破之后,还有什么不明白?是的,香山县几乎所有能读册的人,都加入了雷霆学社,但哪有什么用?这些人只不过是觉得明府大人有这兴致,便投其所好,也算作是和明府大人有个交集罢了。
雷霆学院的理念,他们懂得多少?他们又能认同多少?尽管没有去问,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会有本账,只在于愿不愿意翻起罢了。
郑文奎清醒过来之后,他仔细去想,真的不见得临兵阵列于前时,有超过五人会真的能这么干;破家相随起事的,只怕至多也就是三五人而已,这些名册,就是废纸,至少目前来说,就是这样。
丁一坐在郑文奎后院的房间里,后者还没有成家,便也没有携眷来,所以后院倒也是空置,丁一和刘铁也就没去客栈了。
刘铁打水侍候丁一洗漱之后,便劝道:“先生,车马劳顿,不若今天,还是早些憩下吧。”
本来他以为丁一会教他侍候纸墨,因为实在有太多的事情,要丁一去筹划,所以他这劝说,真的也就是出于弟子的本心,这么一说罢了,他知道是劝不了丁一的,但却不料丁一居多大点头道:“好吧,今日确是有些乏了,便休息一天吧,你也早点睡吧。”
待得刘铁带上门出了去前间,丁一端起茶来喝了一口,悠悠说道:“出来吧,还要躲到什么时候?”
他早就知道这房间里有人,不是因为他在房门上做了记号,这本是他第一次来到的房间;也不是因为有什么脚印足迹,郑文奎早已派人打扫得一尘不染。
只不过因为郑文奎没有家眷,所以后宅里也不用奴婢,毕竟郑文奎是真心认同丁一的理念的,对自己持身还是很正,至少不会效法东坡居士弄一堆侍妾,虽说他并不缺钱。
所以洒扫一般都是男仆和老妈子。
老妈子通常来说,不会留下暗香盈动。
丁一的鼻子很灵而且他也习惯于留意各种细节,这是一种铭刻到骨子里的职业本能,或者说,是一个偏执症患者的症状体现,总之,那隐约的暗香,让他察觉到了躲在这房子里的人,女人。
她从屋梁上跃下来,粗布裳裙荆钗素颜,看着丁一她眼神里有着几缕迷醉,但似乎想到了什么,这让她自己感觉到了羞愧,她瞪着自己的布鞋,拔弄着裳裾,全然没有四五百精锐义军寄予希望的女将军样子,也没有先前在集市里,说丁一埋没了四蹄踏雪时的豪迈。
“怎么称呼?”
丁一皱了皱眉头,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他倒并没有觉得就有什么问题,只不过就这么不说话,感觉仍是很奇怪,所以他还是打破了沉默,“要是想行刺,麻烦快些动手;要是有事,也请开口,毕竟学生舟车劳顿,精力是有些不济,若是无事,便不送了,慢走。”
这是送客的辞令了,于是她便只好开口:”
妾身邓廖氏,见过容城先生。”
紧张和激动,使得她连说话都不太顺畅了,幸好丁一并没有催她,深呼吸了几回,那胸线曲线起伏着,终于稳定了下来,“三姐说先生是官,妾等是贼,但不试上一试,妾身总是不甘心的,外子在南京被诬当街杀人……”
她便把邓伯孙的事,一一和丁某人说了,甚至又把跟着她的几百人,不愿再造反的事也说了出来,“只是三姐对妾等有恩,着实不知何去何从,妾身唐突,天见可怜遇着先生,还求先生看在江湖一脉的份上,给贱妾拿个主意。”
丁一有些无奈,这位是要比邓小闲好许多,至少直白些,没有那么多的计算在里头。
但是其实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正如她口中的三姐所说的,她们是反贼,丁容城是官,丁一怎么去给她拿主意?又以什么立场给她拿主意?
“你手下的那些人,如果愿意,可以去梧州,好好做工好好过日子,不过,若是犯事的话,那肯定就是从重从严处置,丑话说在前头。”
丁一沉吟了一下,还是决定给这几百人一条生路,虽说是流氓无产者,但邓茂七生前把他们付托给从没见过的自己,可见对自己的信重之情。
如果丁一要帮这个忙会很艰难,他当然不会打肿脸充胖子,但现时对丁一来说,也真就一句话的事,能帮他也不介意抬抬手,“唐三姐那边,我走时跟她谈谈,想来这点面子,她还是要给的。”
她若敢不给,丁一就不用她给。
ps:咳得停不下来,今天勉强一更,等好些再回复二更了。
...
...
二十四世纪天才神偷花颜,贪财好赌,喜美色,自恋毒舌,擅演戏,一着不慎,身穿异世,莫名其妙成为娃娃娘,还不知道孩子爹是谁睡了本殿下,今后你就是本殿下的人了。摸了本世子,你还想跑?亲了本君,你敢不负责?颜儿乖,把儿子领回来,咱们好好过日子!等等等一二三四五,究竟谁才是孩子爹啊?问她?她也不知道,因为她还是清白之身呐...
18岁,她不知天高地厚的缠上了一个大叔级别的老男人。19岁,不知是她征服了大叔,还是大叔征服了她。26岁,她淡定从容的看着抱着萌妹子走来的大叔,巧笑嫣然。你欠我的解释是不是有点多?大叔隐忍怒火。那一定是你魅力不够,没法勾引我说出全部事实。她笑的嫣坏。若爱是开到荼蘼,就如同焰火一般短暂绚烂。那么,就算飞蛾扑火,背叛全世界,我也只要你。...
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包办婚姻?为了家族利益也不能葬送她一辈子的幸福啊!什么?你有你的大明星girlfriend,我也有我的学长男票啊!还嫌我幼稚?我才要鄙视你老牛啃嫩草呢!既然大家郎无情妹无意的,那么这场婚姻,就姑且当做是年度大戏来演好了。婚前协议都签好啊,婚期为一年,等各方利益平衡好之后,立马办离婚!不过,这位帅爆了又冷酷的大哥跟她倒是很合得来,大家里应外合,步调一致,以后就算做不成夫妻,还是能做兄妹的。咱们好好合作,演好这场戏哦她是这么想的,但是,老哥,你怎么越来越不对劲了?你不都知道我有男朋友了吗?我要带他来见你你黑什么脸啊?我跟我男朋友搂搂抱抱地你干嘛要两眼喷火?我知道了,一定是你的明星女朋友最近太忙,冷落你了,所以你触景伤情了?好啦,我体谅您老人家,不刺激您就是了。...
结婚一年,她却依然是原装货。原以为他是因为爱她而尊重她,却不料,她只不过是他和另一个女人笑谈时候的老处女。她毅然转身,却未料,生活从此脱离了掌控。跟他离婚,和我结婚。男人一身笔挺军装,面容俊美,不容拒绝的霸道宣告。什么?首长大人!她没有听错吧?这个牛逼哄哄,家世不菲的首长竟然要娶她?她就纳闷了,她既无倾国倾城之貌,亦无富可敌国之财,这个需要所有人仰视的男人,怎么就看上她了?难道,她上辈子拯救过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