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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什么。”
丁一在边上微笑地对李秉说道,“就算不用枪,如果让这十七八个老兵放手施为,那七八百足轻,直接杀溃都没问题,别说他们,大明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随便抽一个排出来,都可以完成刚才的任务。”
李秉一时有点接受不了丁一的说法,他是知道望远镜里的那十七八人,是丁一的亲卫出身,所以他觉得,那必定是得了丁一亲传的,才有这等本事。
现在丁一跟他说,四个正式的师里面,随便抽一个排都能做到,他颤抖着嘴唇,真的就接不上话了。
“受到正规、严格步兵操典的士兵,绝对可以做到。”
丁一拍了拍李秉的肩膀,这对于士大夫来说,有点不太合乎礼节,但李秉这时却全然没有什么介意,因为丁一的话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丁一长叹了一口气,“我做过一个梦,华夏的将领依然喝兵血,士大夫依旧当蛀虫不纳税,慢慢的,过了几百年,倭人强大起来,开始侵略我们,足足打了八年,还是有西夷帮助,我们才把倭人打退,在战争初期,倭人一个小队,拼刺刀就能硬扛下咱们一个几百人的县大队……所幸,只是梦。”
说着丁一重新举起了望远镜,这个时候倭人发起了第二波冲锋,手持竹枪的足轻,和两个长枪营,开始接触了,尽管离得远听不到军官的口令,但通过两个长枪营勉强还算整齐的动作,可以推测,这是一个:“向右,刺!”
的命令。
长长的长枪,长长的竹枪。
竹枪被长枪向右一拔,如被压下的衰草;
就算有漏网的,刺击在鸡胸甲上,也根本很难造成什么创伤。
长枪的枪刃,是淬了火的低碳钢,如果刺在铁甲上,很可能断裂,但对于连竹甲都没有的足轻,它们就是一把把画笔,勾勒出鲜红的血,它们轻松地刺开足轻的皮肉,然后拔出,等待下一个命令,等待下一批上来送死的敌人。
长枪营的士兵无法做到如苏欸他们那么冷静,但之前两个营的袍泽的死,还有苏欸领着那十数老兵在他们面前呈现的战技,让每个人,每个珍惜生命的人,都告诫着自己,要听清命令,要遵从命令。
而在长枪阵后方,重新被组织起来,大约不到一个连的刀盾兵,在副团长和九名老兵的带领下,从滩头阵地向左运动,利用山石和树林的掩护,突袭了那一侧的侍弓兵,几乎没有遇到什么象样的抵挡,他们很快就击溃这一侧的侍弓兵,然后压在这些溃兵后面,直接就冲垮了另一侧的侍弓兵和倭人的后队。
大明外籍兵团第一团的三营、四营两个长枪营,跟倭人手持竹枪的足轻,也很快就分出了胜负,甚至还没有达到那些足轻两成的战损,他们就崩溃了,因为那个骑在矮马上,身着漂亮漆甲的倭人将领,被几把长枪轻松地捅了对穿,他那极具观赏性的漆甲,竹和革的质材,在低碳钢淬火的枪刃面前,一点意义也没有。
“先生能将兵,能将将,能练兵,然下官以为,皆不及先生于兵事之决断,真匪夷所思哉!”
李秉在那里一点仪态也没有地乱蹦着,老先生正统元年的进士,现在也五十几岁了,丁一都不好意思称他字,只能称他的号,结果看着这场战事,不是胜败的问题,而是对于丁一的眼光,当真是无比服气。
教得刘吉不住腹诽:这厮不是据说比李贤还疯,李贤至少是有把握才喷,皇帝听着就是不爽也不好意思发作的;这位是皇帝都敢喷到怒,朝廷大佬看着掉头走的疯狗么?怎么一上了船,见着先生,就跟马屁精也似的?
其实是刘吉不通兵事,李秉这种敢喷到皇帝发火,罢了辞,起来接着喷的货,指望他讨好丁一,是真的没有可能了,他是发自于内的敬佩——李秉这种懂行的,才知道丁一这种眼光有多高明:在战场上占上风时,丁一能看出隐患;在战场上处于绝对劣势时,丁一能看得出胜机。
不过丁一倒是很谦虚:“当不起,若是十万军马,学生就应付不过来了,故之,还是需得参谋团的谋划,大的战役之中,才不致脚忙手乱,迂斋是有这方面的天赋,今后还要请迂斋助我才是。”
营级规模的战事,丁一是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大的战略,凭着对战例的熟悉,凭着比历史惯性的了解,比如说土改,比如说对于中东,对于大航海时代,丁一也能做出最合乎华夏利益的选择。
但在中间这一级,也就是兵团作战上,丁一是知道自己的短处,上次面对瘸狼入侵乌思藏,差点就闹出笑话来。
所以他才需要把李秉这样的人物招揽过来,才需要让英宗去弄皇家军事学院,培养参谋团。
“倭人想逃!”
李秉举着望远镜看着,却就发现对马岛上的倭寇开始逃窜,各种小船之类的,从隐蔽的地方划了出来。
他对丁一说道,“先生,予下官中等福船两艘,愿立军令状!”
丁一笑着握住李秉要作揖的手,徐徐开口道:“迂斋莫急,且看小儿辈杀贼。”
那八艘驱逐舰可不是摆设,早就兜了过来,不过连炮窗都没有推开,只是甲板上的机枪的油布被揭起,然后撕裂麻布的声音,就在海面上响起,没有用多久的时间,二十息不到,就停了下来,因为已经没有可供射击的目标,总不能用机枪去打泡在海水里的倭人吧?
“安石之风,莫过如此!”
李秉又在边上激动得不行。
这个时候,却就见从通讯船上扯着绳梯爬到战列舰的通讯员,向丁一敬了礼这么汇报道:“先生,在岛上有位大师,说是想求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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