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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炉的焰火驱散了这秋夜的寒意,丁一巡完夜回来之后,被这暖意烘出了一身的细密汗水。
+他解下外套扔给曹吉祥,坐下去脱掉长皮靴,然后自己取了毛刷把它清理干净,再涂上蜡,用抹布使劲拉动,教它锃亮起来。
“陛下,您不该做这等事;您日理万机,不该把时间花费在这里。”
曹吉祥摇了摇头,把丁一擦好的皮靴拿起来,放进鞋架里。
看着这摆满了文件的书桌,还有简陋的行军床,曹吉祥忍不住劝说道,“陛下,现已定都立国,这规矩当要立一立了。”
丁一自己倒了一杯水,一古脑喝了半杯,往桌上一放,笑道:“立什么规矩?立些让我自己可以偷懒的规矩吗?今天靴子不用自己刷,明天就可以不用巡营,后天就可以不用出早操。
这样的规矩,还是算了吧。”
曹吉祥很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样的对话,从埃及到京师,又从京师到士麦那,再到这地头,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
他帮丁一收拾了水盆、毛巾,又固执地给丁一磕了头,然后退了出去。
独处的丁一并没有休息,尽管他只有二三个小时可以睡了。
他拔出刺刀,仔细地打磨了锋刃,把它置于行军床的下沿;又取出左轮和枪油、通条,擦拭了一回,然后合上击锤,放在枕边。
做完这一切,然后他才上床休息。
这是保持了多年的习惯,从不曾间断,如同每天早上的操课。
丁一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优于他人之处。
不过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当兵。
他知道自己绝对是一个好兵。
所以,不论什么时候。
他从不放弃保持这一点。
无论他是容城秀才,还是进士及第的探花;不论他是丁制军还是容城先生;不论被称为殿下还是陛下。
有一点是没有改变,他依旧是那个兵王,杀人,不过寻常事。
他很快就入眠,失眠这样的事,在战争状态下不会出现在一个兵王的身上。
而且他准时在天亮之前,早漆黑的时候醒来,他能杀人。
他擅长杀人,这一切,从不曾凭空而来。
然后丁一穿上衣服,打开房门向站岗的士兵点了点头,开始了他的晨跑。
不过今天,正在做准备运动的丁一发现,有人比他更早出现在这个临时营地的中央。
那是一个单薄的身影,步伐艰难,呼吸紊乱。
几乎已经快跑不动,每一步都挪动得如此痛苦。
丁一向哨卫问道:“跑了多久?”
哨兵指着边上计时的沙漏,告诉丁一,对方大约跑了七分钟左右。
“也许是十分钟。”
哨兵憨厚地回答着丁一的问题。
这让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体能这也太差了。”
然后他完成了准备运动。
开始了自己的晨练。
当他很快超过那个身影时,丁一向对方说了一句:“抬高腿,跑起来!”
但很明显对方已经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
加紧跑了几步以后,干脆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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