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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后半段开始,她就时不常的要和自己比一比,不管是学习上还是课余活动上。
她都想压洪涛一头,可惜的是很少成功过,这倒不是洪涛不让着她,而是有些东西根本没法让。
“那就周二,下午,来我们学校,我们这里有篮球馆,嗯……2点怎么样?”
金月还真要比赛,连时间和场馆都考虑好了。
“成。
多找点女同学当拉拉队啊!
你和她们说,打完球我请她们吃冰淇淋。
嘿嘿嘿……”
洪涛不会和金月斗这个气的,她愿意打就打。
输赢无所谓。
“哈哈哈哈……闭嘴!
别忘了啊,我挂了!”
话筒那边果然不止金月一个人,冰淇淋三个字一出口,那边就传来了一阵哄笑,然后金月气急败坏的把电话挂上了。
既然答应了金月要去她的学校打比赛,洪涛就不想输,古人云,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可是洪涛对五十五中的初中篮球队一无所知,而且比赛就在后天,现在再去打探好像也来不及了。
那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加强自身的实力,怎么加强呢?很简单,外援呗!
现在洪涛手里有四支篮球队,最强的当然是新街口中学的球队,因为这支球队训练时间最长,而且有了洪涛这个强力防御型的中锋坐镇,在防守方面也是最成型的。
业余篮球队打球,比的不是进攻,而是防守,相较进攻而言,防守更容易组织,也更容易出成绩。
不过搞体育运动,还是很讲个人天赋的,洪涛这个队伍里,有篮球天赋的人基本没有,这不是洪涛妄自菲薄,而是庞教练说的。
而其它三支队伍,虽然目前的实力还不如新街口中学,但是他们的球队里,还能挑出个把有篮球天赋的人来。
比如说丰盛中学的那个高中锋,他比洪涛还高半头,身材也比较匀称,最主要的是他体重够,篮下的基本功也很扎实,这得益于他有一个打过专业队的母亲。
再比如说157中的篮球队,洪涛上辈子那个死党高建辉也被庞教练列为有天赋的孩子之一。
他的反应非常快,速率也快,随着训练越来越系统,他的进步最快,现在已经成为四支球队里最好的组织后卫,黄毛都被他比下去了。
鉴于要去别的学校打比赛,所以洪涛打算不择手段一下,他要把四支篮球队里最好的球员全都集中在一起,然后用最强阵容上场,这样赢的几率就会大很多啊!
什么?说我耍赖?姥姥!
金月直说要和我的球队打比赛,并没说要和我学校的球队打比赛,再说这四支球队都是我组织、管理、赞助的,那就都属于我的球队,一点毛病都没有!
第二天一上学,洪涛就开始忙活这件事儿了,先让黄毛去通知其它三所学校的球队,下午放学后到操场集合,然后又找到了烧麦,让她组织精兵强将,倒时候随队去给己方加油。
烧麦现在已经荣升为拉拉队队长,每次学校的球队有比赛,都是由她去组织拉拉队来助威,当然了,她也不是白组织,洪涛会给她一些好处,比如服装费、交通费、零食费之类的补贴,然后她肯定就给贪污了一部分,无利不起早啊!
“我艹!
人家这个学校还有足球场啊!”
周二中午吃完饭,洪涛就率领一群乌合之众出发了,坐上107路无轨电车,直奔东直门总站而去。
当这几十口子男男女女到了五十五中校门口,黄毛立马傻眼了,从校门口望进去,教学楼的后面就是一个大操场,这可真叫操场,既有跑道也有球场。
“嗨、嗨、嗨!
干嘛呢?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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