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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三尺:你查着,有信息和我联系。
再帮我查询一下曾经在张翠酒楼工作过的黄药的情况,我明天要用。
广本:你小心点,曹云奸猾似鬼。
越三尺:所以才好玩。
当是和他勾心斗角,我就感觉很兴奋。
……
清早两人缠绵一番后,越三尺去淋浴,曹云坐在窗户边发呆。
侦探所空间很大,但没有曹云喜欢的阳台。
曹云接电话:“哈喽。”
魏君:“救命。”
曹云:“哈哈,说吧。”
A是一家五金店的老板,B是受雇于A的店员。
A租借了附近三室一厅,一个房子自己住,一个房间给B住,一个房间堆放货物。
B因为一些原因,提出离职,约定15号离职。
14号晚上,A提早打烊,进门看见不认识的C。
C解释自己是B的男友,B从洗手间出来证明这一点。
A拒绝C离开的要求,拨打电话报警。
C从二楼跳下,头部着地死亡。
检方提出指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拘禁导致他人死亡,很有可能被判杀人罪。
如果死者主观自杀明确,嫌犯手段还达不到一定程度,那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曹云问:“C为什么跳楼?A为什么不让C离开?”
魏君回答:“我的委托人是A,A对我说,仓库房间是打开的,他认为B和C合谋准备在B离职前盗窃货物。
但是B对此否认,她认为C跳楼的一个原因C是有家室的人,担心事情闹大被老婆知道。
一个原因是担心A叫打手,所以跳窗逃跑。”
魏君:“根据A的说法,A要求C暂等,他报警,等警察到达后再说。
B的说法是,C要离开,被A推开,A用身体堵住门,并且拿起水果刀拦住门。”
曹云道:“较真来说。
诸如你去超市偷了东西,保安是不能扣押你的,否则就属于非法拘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说明,保安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由自,搜查他人身体,侮辱和殴打他人的行为。
这种案子存在主观判定尺度,同时也辅佐有客观事实。
比如仓库是否被动过,仓库门怎么打开的等等。
律师正常发挥的话,A通常会判缓刑,但要担负主要民事责任。
曹云这类黑律师坐镇的话,不仅不负法律责任,还可以反咬对方,甚至可以把B送进监狱,再对两者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越三尺穿着曹云的衬衫,对镜子看了看:“女生穿男生的衬衫,真的有魅力吗?”
曹云捂话筒:“你完全不需要衬衫,你本身已经很有魅力。”
“我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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