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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回答:“四百。”
曹云:“这么便宜?”
店主:“是小区的小卖部,柴火房改的小卖部。”
曹云:“这样?一天能赚多少钱?”
店主:“邻居们买盐,醋,烟等都会照顾生意,一天也有一百块左右的收入。”
曹云看草稿:“没错,低收入人群,报税单看见了。
你孩子呢?”
店主:“只有一个儿子,去年抢劫被抓了。”
曹云:“为什么抢劫?”
店主:“我儿子有残疾,在利福院工厂上班。
我老婆腰椎不好,常年卧床,他赚的钱都补贴家用。
到了年纪了,要结婚了,看上了一个姑娘。
姑娘是个好人……”
曹云道:“也就是没钱约会?”
店主:“不,不是,姑娘也是利福院的工人,逛商场打坏了一个玉镯,对方索要几万块。
后来专家鉴定,协调之后,赔偿三万元。
姑娘是个孤儿,平时也没有什么积蓄。
拿不出钱就要坐牢,我儿子一急之下就抢了一对情侣的包,手机,手表和现金。”
曹云笑:“哈哈!
那我得恭喜你,马上要和儿子团圆了。”
听审席一片嘘声,法官:“曹律师,请注意场合,不要乱开玩笑。”
曹云微笑以对,回到自己位置上,站着笑容一收:“本案死者,无业游民,独生子,父母名下三套房,价值两千七百万。
本案伤者,无业游民,独生子,家庭存款一百万,一套房子无贷款。
本案被告,小卖部老板,无任何房产,收入低微。”
小姑娘打断:“辩方律师,法律是公正的,不偏袒富裕,也不偏袒贫穷。”
“但是法律就能偏袒坏人吗?”
曹云脸色一正道:“两个有钱的年轻人抢劫一个腿脚不便的老人,为什么抢劫?他们缺这包烟钱吗?不,他们身上衣服,裤子,乃至一根鞋带都可以买很多包烟。
那为什么?因为被告好欺负,腿脚不便,不仅是抢劫的快乐,而且还有欺凌弱小的态变心理。”
曹云指王二:“这位还是学法律的,意味深长!”
曹云:“本案不是盗窃,而是抢劫。
偷东西指的是在他人未发现情况下进行盗窃。
抢劫,是在别人知道情况下强行拿走财物。
严格来说,是抢劫中的抢夺罪。”
曹云走到王二身边:“看,抢劫犯,穿的光鲜亮丽,站立在庄严的法庭证人席上。
再看被告,衣装干净,但显得破旧,他作为被抢的对象,站立在被告席上。
如果这也是法律,我希望陪审团你们今天就能改变这恶法。”
曹云走到九尾身边,摸了一把九尾的胸,九尾下意识一巴掌盖过来。
曹云懵圈数秒:“法官,她打我……她为什么打我?因为我吃她豆腐,她下意识的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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