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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三十六计
剑痴,是敌人。
一个招揽天子门生的人,自然不会站在皇帝那一边。
萧权不像古人那么一根筋,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敌人同理,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只要在某一刻,剑痴和萧权站在一起,那么剑痴就是他短暂的朋友。
方才剑痴一来,就说要招揽他。
萧权十分不愿意,他一心选了皇帝的阵营,在大魏,即使其他势力再庞大,那也不如皇帝根正苗红。
可是,剑痴十分大方,把一匹汗血宝马送到他的面前。
萧权眼睛一亮,哟,第一回遇到这么大方的古人,今天运气真是不错。
现代的汗血宝马是奢侈品,没个一百万起步,压根养不起。
在古代,更是奢侈品。
方才萧权买一匹马,才五十两,听剑痴说,这汗血宝马一万两,还是训练得极好的战马,堪称无价之宝!
剑痴真是比买诗的诗痴大方多了,萧权很满意,二话不说,道:“王爷,那我就跟你吧。”
剑痴的奴仆大惊,秦府姑爷这般随意?既已经接受了诗痴的招揽,为何还答应了剑痴?这行为,就好像一女侍二夫,为人所不齿。
“叫剑痴。”
剑痴十分不满,除了奴仆叫他王爷,有本事有身份的人,是叫他剑痴。
“剑痴。”
萧权内心狂笑,痴,真是痴。
一个名头而已,却给堂堂一个王爷如此之大的满足感。
“这就对了。”
萧权这么识相,剑痴很满意,叫奴仆拿出了三四只烤鸡,就着现有的火热了热,他追萧权追了这么远,饥肠辘辘。
吃着吃着,剑痴忽然想起什么事:“诗痴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会亲自和他说你来我这了。”
“担心什么?我和诗痴不认识。”
萧权咬着一块鸡腿,满嘴流油,滋滋冒油,大口吃肉感觉实在美妙。
在场知情的人差点站不稳。
剑痴一怔:“他花了六万两招揽你,你岂会不知?”
“哦!”
萧权恍然大悟:“买我诗的人是他啊,这又怎么样呢?我和他不熟,不去他那里,你不用去和他说什么。”
又怎么样......
怎......么......样?
不受人招揽,你敢一首诗收人六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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