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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桃花债,有脸说人!”
莫敬贤嘲笑道:“别个爱我,是别个的事,我怎么管得住!
不过,爱慕我的娘子却从来没有这位热情似火!
呵,‘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心悦君兮君不知’‘想亲亲想在我的心坎’,太奔放,太热情!
曦哥,你真是不鸣则矣,一鸣惊人!”
后排的学子听到这里,早你捅我一下我捅你一下,使眼色哈哈逗乐取笑。
学堂里一时乱哄哄的。
这字条哪里是爱慕,这是*裸的调戏!
韩孝宗恼道:“莫大少爷,你还是省省吧!
先生该来了,那篇策论你写好没有?到时别又挨板子!
想抄我的,那是没门!”
莫敬贤脸立即变色,嚷嚷快拿篇策论来抵账。
学子们这才想起先生临走时布置了一篇策论,几天过去,大家都忘了,现在吓得面无人色,纷纷想法抄袭或逼迫家仆拿本子滥竽充数。
春花摆弄着手里的字条。
这个年代私下传送情书是惊世骇俗之举,可她能想到接近的办法也唯此一途了。
春花看了一眼字条上的字:是前世有缘,才让我今世遇见你——小玲,思绪万千。
小玲是她前世的名字,标记上算做是一种记念了。
春花笑嘻嘻地看字条,想起第一次把字条传大明时,他张大嘴巴像看外星人的表情,就有些乐。
猪娃就是大明,当初和他分手后,春花给了他一计,在韩孝宗必经之途装可怜,透露悲惨的身世,适时露出会读书识字的本事,然后顺利地当了书童。
猪娃除了服侍韩孝宗读书外,就是当鸿雁传书。
书童却不老实,总是要偷看她的字条儿。
说了几次不听,春花也懒得再说,反正做人求问心无愧,她是正大光明,也不怕什么。
只是好生交待小明,就是死都不能泄密。
其实小明在接到字条时的第一反应是以为给自己的。
他年纪小,并不是很懂意思,但至少看得懂字面意思,就是春花喜欢。
他心里先是一惊,再是一喜,又是一得意。
说看不上小屁孩,怎么就喜欢上他啦?当时对童养夫不顾一屑,要他当小厮,现在知道他的好了,后悔了吧。
小明抬起精致的下巴,眉眼里展现出夺人的光华。
春花不得不承认小明长大后肯定是个美男子。
混合了女子精致和孩童粉嫩的气质,让春花呆了一呆。
春花可不想把小明培养成弯的,用力拍了小明脑袋,道:“以后不许做出楚楚之态,你是公的,还是母的,我竟不知?还是想当宫里不阴不阳的太监?”
小明黑脸,怒视春花。
春花稍微有些不自在,想着小明是个无知小儿,也没太在意,“嗯,把字条传给韩孝宗,不论用什么方法,反正让他看见就是了。
我只要你做这件事,就是你的报答了。”
小明只低头接字条,借以掩饰尴尬。
小明从来没见过如此大胆的娘子,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简直天不怕地不怕!
这种人也不知哪个消受得起?他虽然聪明,可春花确实让他大开了眼界,又是成长年纪,容易被人影响,春花的行径生生祸害了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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