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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女巫,活了几百年,看透世事沧桑的女子。
原先只是因为贪生怕死,才用巫术保住青春同生命,但活得越久才发现生活对于我而言不过一杯隔夜的白开水,不光是淡甚至不够新鲜。
从这个城市漂泊到另一个城市,掩藏身份的生存,起初总是担心被人看出破绽,但终于发觉,人们已经不象过去那么关注身旁的人,单看他们漠然的眼光就知道,于是我安心在城市里居住下来,开了一家小小的花店打发业余生活。
而花店的名字就叫做“迷药”
。
我没有朋友,而我的身份和生活也不容许我有朋友,不是不寂寞的,但又如何,得到一些必须失去另外一些。
就象几百年前,我怂恿男友一起投入不死行列时,他就坚定的拒绝。
我只能看着他衰老死亡,一世又一世,每一世与他都是悲剧性的分手。
那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而我能做的只有活下去,等他的下一世,企盼终有一天可以感动他。
快傍晚了,花也卖的差不多,意兴阑珊的我准备关门大吉。
一个女子的身影匆匆闯了进来,眼圈红肿,语声嘶哑:“一束红玫瑰,谢谢。”
木桶里只剩下干瘪的几枝,我有些歉意:“你看,这几枝玫瑰不太新鲜,要不,换别的花?这些百合倒还不错。”
她叹了口气,但仍然固执:“我只要红玫瑰。”
虽然我算不上善良,但怎么也不能把这样的花卖给顾客。
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刚才不是留了些玫瑰给自己么,忙叫对方稍待,进屋把水晶瓶里的玫瑰取出。
那些花,水灵灵,半开不开,娇羞的很。
她感激的接过,一边付钱,一边掉泪:“谢谢你,汉成一定会喜欢。”
汉城?似乎是个男子名字。
我故作不经意:“送你男朋友么?”
她凄然一笑,只留给我一个沉重背影,店门关上,门上铃当犹自不断响着。
我不以为意,世人的事同我无关,何必多生好奇心。
我只需过我自己生活就好。
以为那女子不过是匆匆过客,没想到,她不久后成了花店的常客,每天5点半,准时来买花,总是红玫瑰,其他花不屑一顾。
所以,日子长了,我也会特意为她留下一束红玫瑰。
四月的一天,阴雨蒙蒙,生意清淡,我打着哈欠,几乎趴在柜台睡着。
开门的铃声吵醒了我,又是她,一日不见,看起来容颜憔悴,眼睛无神,她勉强挤出个笑:“一束白玫瑰,谢谢。”
我楞了下,怀疑自己听错:“什么?”
“一束白玫瑰,谢谢。”
她耐心的重复一遍,转头偷偷拭泪。
她是个特别的顾客,让我忍不住起了好奇心:“怎么今天改成白玫瑰?”
“他快不行了……”
说道后来,已经泣不成声。
哦,原来如此,女子总是容易为情痛苦,想起自己曾经的恋人,每一世不能相守,不由黯然伤神。
“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汉成可以活下来,但是……”
听到她这么说,我心一动,追问:“你是否是真心话?只要对方活着,宁可牺牲自己?”
“是,只要有可能,我宁可牺牲自己。”
我看到她眼神里的坚定,就仿佛看到他信誓旦旦对我说:“不,小洛,我不要长生,生老病死是上天注定,我甘于承受。”
一个念头滑过我脑海,顿时那颗已经停滞许久的心,似乎砰砰的跳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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