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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字,一边缓步走开了。
只留下狼蛛一人,站立在风中,他嘴角咧开,眼中露出阴沉的色泽。
又是一阵风吹过,他的人忽然就不见了。
早上的几块软面包跟一杯凉掉的牛奶,当然是满足不了陈三斤的食欲的,事实上,这点食物都不够陈三斤塞牙缝的。
他找到公孙秋韵的时候,她正坐在床上织毛衣。
为什么女人都喜欢用织毛衣来打发时间呢?
陈三斤走进来的时候,她几乎都没有发觉,她似乎织得太入神了。
所以当陈三斤叫她名字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在想什么?”
陈三斤在她的床上躺了下来,看着天花板。
公孙秋韵故意笑道:“我在想,你会不会因为太笨,被神父凑了一顿。”
陈三斤嗤之以鼻,自傲地说道:“怎么可能,我三岁的时候,别人就给我起个了外号……”
“什么外号?”
公孙秋韵急急地问道。
“天才。”
说出这两个字,陈三斤自己就先笑了出来。
“你拉倒吧,你猜我信不信?”
公孙秋韵用毛衣的针在陈三斤的裤子上轻轻地戳了一下。
陈三斤却一点反映都没有,僵尸一样躺在那里。
“喂,你是木乃伊吗?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公孙秋韵见陈三斤没反应,又戳了几下,这一次,当然用力了一点。
可陈三斤还是不动。
“你想什么呢?不会真的被神父揍了吧?”
公孙秋韵笑着道。
陈三斤将大拇指放进嘴里,咬了咬自己的指甲,故作沉吟:“我在想一件事情。”
“我在想,为什么女人无聊的时候,都爱织毛衣呢?”
陈三斤终于从被子上爬坐了起来,很认真地看着公孙秋韵。
公孙秋韵不以为然地说道:“织毛衣当然是为了穿的,你真是个大笨蛋。”
“可眼下,已经快到夏天了,会有人笨到在夏天的时候穿毛衣吗?”
“那是因为呢……”
公孙秋韵故意顿了顿话音,说道:“我织毛衣的速度出奇地慢,大概要等到冬天的时候,才可以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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