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凌不怕刘艺晗出去胡说八道,因为他对庄旭然的威慑力很有切身体会,那不是刘艺晗一个小小的大学生斗得过的。
想必刘艺晗自身也知道这一点,只是他还没有彻底醒悟,现在的叶凌已经不是他印象中那个老实木讷的叶凌。
像今天这样的对峙,只要叶凌跟庄旭然透露一句半句,就足够刘艺晗喝一壶。
匆匆出了校门,叶凌准备步行去最近的超市买菜回家做饭。
庄旭然最近粘人,每到空闲的点就给叶凌发短信打电话。
现在叶凌放学了,在公司的庄旭然也收拾东西回家,顺便给叶凌打电话。
“在那等我。”
说了自己在哪儿之后,叶凌就听到对方这么叮嘱,于是也不进去了,就在门口稍等。
高挑挺拔的身材,总是比较引人侧目,叫人忍不住多往他身上看一眼。
叶凌今天穿着暖色系的呢子大衣,里面是经典白衬衫和小马甲,这样穿起来整个人有那么点英国绅士的味道。
其实现实中很少有男性会选择这类颜色。
一来难以穿出男人味,不符合国内男士的品味,二来不耐脏,稍微不小心就会报废。
偏向女性色调的浅驼色大衣,穿在叶凌身上却挺和谐,有种说不出的温柔、明快。
庄旭然喜欢叶凌这么穿,最近购置衣物喜欢插手干涉,给对方选择自己心水的颜色。
至于叶凌么,他一向不太计较。
庄旭然来到面前的时候,叶凌在接电话,是弟弟叶豪的。
最近跟弟弟妹妹通电话比较多,但并不是唠嗑家常。
还记得上次叶凌说过,自己在家乡买了几块地。
现在地皮的事情基本解决了,但是弟弟妹妹有了新想法。
叶凌挺犹豫,因为那方面自己涉猎不深,真要做的话……真的不放心弟弟妹妹自己做。
“又是你弟弟?”
庄旭然说,要不是叶凌接电话的时候没忘记跟他打招呼,就要发飙了,他说:“你们最近电话是不是太多了?”
叶凌想了想说:“先去买菜,回去再跟你细说。”
庄旭然说:“去黄沙市场,今天不逛超市。”
“好啊。”
要去买一些市面上少见的东西,叶凌心里惴惴地,有点罪恶感。
之所以这么拼,还是为了叶凌的身体。
庄旭然总想把好的东西给他吃,家里各种补品药材买了一堆不算,食物上也绞尽脑汁给他弄好的。
坐在车上,叶凌忍不住秃噜:“庄旭然啊……”
“说呗。”
庄旭然开着车,心情挺愉快。
他以前说讨厌开车,现在天天载着叶凌,倒是没有讨厌过了。
“嗯,我弟说想要建个厂子。”
“那就做。”
叶凌侧头瞄了瞄庄旭然,说:“主要是不放心他们,没经验。”
庄旭然说:“聘请个有经验的老手做指导,你不是说你们家乡地皮便宜么?正好,我瞧着过几年你们那要发展,说不定五年之内经济会起来。
因为……要建高速了,经过你们那,出口应该不远?”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