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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降服狼群(第1页)

当清晨的太阳徐徐升起,斜照在宁静的峡谷里。

将一行人的背影拉的细长,队伍里一个娇小的女孩伸出手挡住迎面照射的阳光。

眯着眼想要看清山谷里的模样。

这时一个庞大的身影将阳光挡住,为女孩腾出空间眺望。

“喂,你挡住我了。”

安妮郁闷的喊道。

“阿利斯塔,你伤势还未痊愈。

就留在这里休息吧。”

杨凌云看着阿利斯塔用胶布和绳子勉强系上的半截牛角,忍不住劝道。

“我要保护小姐。

阿利斯塔永不后退。”

牛头战士仰着头颅展示着锋利的牛角说道。

“既然这样,我们按目标行事。

我们先杀过去引出新的狼王,之后我和安妮同时召唤出召唤兽,提伯斯和牛头战士一起保护众人。

我与金角和银角去斩杀新狼王,之后你们退守峡谷出口,不让一只野狼跑回去。

我们关门打狼。”

杨凌云将计划再说一遍,这是昨晚黄飞的建议。

先斩杀新狼王,让狼群陷入混乱之后,把守出口,分批斩杀。

这样能够最有效的降低风险和提高效率。

杨凌云对此表示十分赞同。

要知道他救出安妮等人,也是通过降服双头血狼王,趁狼群争夺狼王位置引发混乱后突围。

事实证明这个擒贼先擒王的效果很不错。

本来黄飞还有一个提议,就是原来的双头血狼王没死。

并且还进化成了雷电血翅双头狼。

只要金角和银角一现身,大多数的野狼都会不战而降。

再率领狼群去攻击四周的魂兽,根本不用费一兵一卒就能利用这些狼群为己所用,坐享魂晶。

杨凌云思考后觉得魂兽不比人类拥有超高智慧和人类的社会特性。

再有就是金角和银角已经进化,与之前的模样和气息都完全不同。

狼群是十分排斥异类的,并不一定是强者为尊。

否则魂兽真就如人类一般成为杂居聚居的社会了。

小的依附大的,弱的依附强的。

不过杨凌云在与金角和银角沟通的时候,发现这附近十几公里外还有一片锋喙鸟的聚集野怪。

数量同样有上千,比狼群的实力要小很多。

如果能够率领狼群去攻击这群锋喙鸟怪,到时候双方各有死伤。

还不用杨凌云等人费力,冒着风险去与数量庞大的狼群战斗。

同时,金角和银角毕竟与狼群相处多年,也是有了些感情。

虽然从血缘上已经与狼群没有太大的关系,但却依然让金角和银角介怀。

“如果到时候狼群有变,真的能够归顺,那我们就按另一套方案执行。”

杨凌云沉吟片刻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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