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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觉得她并未读过书,许清嘉平日倒从不在她面前谈论诗词之类,今日被她这话触动,不由便道:“阿娇可愿意识字?”
——谁愿意做个文盲啊?!
大周朝是有女子读书启蒙,只不过仅限于家境富裕的人家。
胡娇幼年父丧母亡,与胡厚福相依为命,她又哪里能不懂事的同胡厚福提起想要上学的念头。
日复一日她也就习惯了自己是个文盲的存在了。
还有什么比生存更重要的呢?
“那今天这顿可就算拜师宴了。
束修就免了。”
反正家中银钱全握在她手里。
除了陪嫁的两百两银子,还有许清嘉从京城回来省下来的四十五两银子,他原是准备返还给胡厚福的,不成想胡厚福又塞了回去,他只得收下。
后来成亲,街坊邻居送的礼合计有二十六两,外加沪州知府顾成送来的贺礼两百两,说是其中一百两是贺礼,另外一百两算是送他上任的程仪,谢他为沪州争了光。
二人路上花费外加租房添东西,拢共花了近一百两,如今就等着许清嘉发傣禄了。
“行,我向你交束修还不行吗?”
胡娇想到当学生的是她,当老师的许清嘉却要向她交束修,顿时乐不可吱,朝还端着鸡汤的他挥手,跟赶苍蝇似的:“麻烦你去外面院里坐着喝,别妨碍我做拜师宴。”
也不知她要怎样大显身手一番。
胡娇的厨艺一部分学自魏氏,一部分来源于前世的记忆。
部队是吃食堂的,可是架不住炊事班也有厨林高手,每人总有个拿手菜,或辣或甜,天南海北,虽然她以前只是吃过未曾亲手做过,不过却大大的丰富了她对于食材的分类组合。
当晚的菜色果然丰盛,她又在鲜鸡汤里烫了本地的酸浆米线,撒了把切碎的芜荽跟葱花。
酸浆米线爽口滑嫩,
汤味鲜美难言,直吃的许清嘉满头冒汗,胃里一片熨贴。
吃完了拜师宴,许清嘉便正式开始教胡娇识字了。
然后,他惊喜的发现,很多字只要教过一遍,胡娇便认得了,哪怕百来个字她也能记住。
学过两日,也不知许清嘉是怎么想的,忽然便将速度放缓了,只要求她每日写五张大字,认十个字便好了。
胡娇嫌弃他教的进度太慢,他却道:“贪多嚼不烂。
若是嫌慢,便每日再练十张字来,只不许胡乱涂。
“
“……”
这是对她最近几日毛笔字习作的评价吗?
胡娇觉得真是伤透自尊了。
他怎么能要求一个专注于钢笔十几年的人去练好软趴趴的毛笔字?好歹有钢笔字的基础,她觉得自己的毛笔字……结构还是摆的很有特色的嘛。
胡娇很想告诉许先生,若是一味嫌弃她的毛笔字,恐怕他要饿三天了。
县衙可没有食堂,不提供工作餐。
许先生正手握书卷读的认真,半晌从书后面抬起头来,似乎在研究她的脸色,最后叹了口气,放下手走过来:“我来教你写,你用力太猛了。”
也不管胡娇愿意不愿意,握着她的手便朝纸上开始缓缓写了起来。
胡娇等于被他整个人给拢进了怀里,鼻端是干净的皂角味,带着年轻男子的体息,她顿时尴尬的手脚都没地方放了,极想挣开许清嘉,但偷偷瞧他似乎专注的教她,半点不曾察觉到她的胡思乱想,她唯有按捺下尴尬。
——不过,或许是两个人力道不由,哪怕由许清嘉亲自握着她的手教出来的毛笔字,似乎也没好看到哪里去。
胡娇甚至觉得还不如她自己写的好看呢。
对于一个书法盲来说,草书的精髓就在于看不懂,草书以外的能认识的字体统统是凭好看与否的感觉来决定书法水平的高低。
这本来……就是个颜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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