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之前便感觉出来了,霍廷琰和她们一起出了医务室之后就往另一边走了,想来也是回宿舍了。
他刚刚打完球,还有点小小的洁癖,肯定是要回去洗澡的。
正想着,耳边传来一声:“姜烟,你脸为什么红了?”
姜烟啊了声,眨了眨眼看着她:“红了吗,是太热了吧。”
阮妍妍:“……”
她看着姜烟那脸上不自然的红晕,沉默了。
热吗,她没觉得。
两人互相搀扶着,十分钟的路给了二十多分钟才到,好在教室在二楼,比较近一点,等回到教室的时候,阮妍妍松了口气。
“总算是到了,校医老师有没有说你的脚什么时候好?”
“两三天就可以了吧。”
就是刚刚看起来有点严重而已,其实脚崴了这种也不是多严重的伤。
阮妍妍点了点头,看着姜烟说了句:“行吧,那你这两天要去哪里记得喊我。”
她是比较热心肠的人,也一直都觉得人以和为贵,不爱吵架,班里要是有人需要帮忙,也会尽力的帮,虽然大家对姜烟都不喜,但至少这两天的相处下来让阮妍妍觉得其实姜烟也是一个可怜人。
她除了在之前做的一些事情上比较偏执,比较让人讨厌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了。
姜烟抬眸看着她,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写满了感激:“谢谢。”
“哎哟,客气什么。”
阮妍妍被她那双好看的眼睛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摆了摆手:“我先回位置上去了。”
-
姜烟没吃晚饭,她这脚也不适合去吃晚饭。
从下午回到教室后,姜烟就一直在低头看书,她以前的基础还挺好的,不然也考不上p大。
其实她发现自己和原主有比较类似的经历,姜烟自己是父母双亡,但留下了一笔财产给她,让她后来的生活无忧。
她父母是初中时候出车祸去世的,那会姜烟正值叛逆期,从好学生往坏学生转变,这种转变直到高二才好了起来。
她那一年就是高二的时候喜欢上霍廷琰的,注意到霍廷琰是因为他的一部电影,不是主角,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那个角色有着和姜烟差不多的经历,父母去世后他寄人篱下生活,每天都遭受着亲戚的白眼和各种的嫌弃。
家里有客人来了,他不能出来,买了好吃的东西回来,如果亲戚不喊他,他不会去拿。
就一直过着这种生活。
姜烟是比他好,可其实也在亲戚家住过一段时间,感受过冷暖自知。
所以当时看到霍廷琰的那个眼神时候,她就想到了自己,那一晚回家后,姜烟就疯狂的搜索霍廷琰的信息,只是那会他不够出名,没有太多的消息,但他很优秀。
优秀谦逊到让人心动,姜烟花了几天的时间把他的各种综艺和采访以及小配角的电视剧电影都看了一遍。
后来在一个采访中,霍廷琰说自己喜欢的大学是p大时候,姜烟突然就好像有了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她也想去p大,想离这么优秀的人近一点。
虽说是一时脑热,但她当时确确实实认真的开始学习了。
她想为了霍廷琰这个闪闪发光的人改变,变好再去追他,成为他会引以为傲的粉丝。
虽然说有点夸张,可当时的姜烟,确确实实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去的。
因为她在霍廷琰的眼里看到了未来的光,看到了希望。
……
想着,姜烟无声的摇了摇头,低头看面前的书本。
高中的很多知识虽然都丢了,但只要是认真起来,就会再回来的。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