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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谁都惜命。
那白狼如它的主子一样残暴,顾临的一只胳膊被它紧紧咬住,看起来要撕扯断了一般。
顾临在地上翻滚,他爬了起来,面容狰狞,脸上青筋跳动:“来啊!
老狼!
再来!
别停!
看我如何杀了你!”
金光哲笑眯眯看着,“金光瀚,你这个jian人的儿子,永远上不了台面!
你连一只狼都杀不了!
你只能藏在女人的胸膛里寻求庇护!”
周围的侍从哈哈笑起来。
一桶一桶的水泼在青云身上。
原来他的真名叫金光瀚。
金光哲,金光瀚,他们是兄弟吗?他们差不多的身高,甚至清秀的小脸也很相似。
顾临道:“金光哲,你不珍惜父君给你的东西,如此残暴的统治,早晚会有人取代你!”
当又一名侍从拎着水桶走向青云的时候,顾临一刀杀了他。
侍卫们扔下水桶,拔出了战刀。
青云紧要牙关,浑身瑟瑟发抖,这早春的水,可真凉。
白狼又一次扑向顾临的时候,他仰面躺下,利剑从白狼的肚腹扎了进去。
鲜血喷了他一脸。
他一跃而起,伸手薅下白狼头顶上的那一簇雪
白的狼毛,挥剑砍下了白狼的尾巴。
他将尾巴扔给金光哲,狼毛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金光哲敛了脸上的笑意,点了点头:“很好,八年了,你终于杀了它。
你终于象父君的儿子了!”
他扬起手中的离剑,“看来,你是铁了心要救这个女人了,来吧,你是要上下分离,还是左右分离?”
顾临没说话,只是握紧了手中的剑。
他知道金光哲的厉害,特别是他那把离剑,至今没有碰到对手。
这是一把邪剑,它钩住你的手,手就和腕离别,钩住脚,脚就和腿离别。
他从小极度厌恶战争和掠夺。
可是他没有办法。
弱肉强食,他不去夺,就会被人抢了心爱的东西。
数次被害,他厌倦了这一切,便到北荒,说是做间谍,实际就是避世。
相对于西周大陆,他其实更爱北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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