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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紧闭的房门被撬开了,一阵窸窸窣窣之后,进来一个蹑手蹑脚的身影,他先是转身关好门,然后抬脚小心翼翼地往里走去。
微凉的空气中似乎散发着腥味,男人搓了搓鼻子,不甚在意,屋子很小,随便转一圈就到底了,他趁着夜色偷偷地往抽屉翻去,目光时不时地往床上看去,就怕一个动作将主人惊醒。
只是这一看他才发现,床上根本没人,也就是说,这屋子的主人没回来!
知道这一消息后,小偷瞬间直起了腰板,拿出手机开了手电筒功能照明,抽屉里乱七八糟的,就是没找到存折跟现金。
小偷咒骂一声,往床摸去,明亮的光线偶然落到对面,椅子上的人影吓了小偷一跳,那声尖叫差点没从嗓子里蹦出来。
手机垂落在腿边,光线如此清晰,以至于他能看清地面上蜿蜒而下的血流,他灰色的帆布鞋早就被血色浸湿,每走一下,就会留下一个血脚印。
小偷惊骇地瞪大眼,当他拿着手机从血色地面往上移动时,男人的身体渐渐显露出来,那被剐走的眼眶空空荡荡,流着血水,另一只完好的眼睛带着微弱的希望死死地看着他,被布塞住的嘴巴艰难而又无声地乞求着,救救我!
“啊啊啊啊啊啊——”
伴随着手机落地的声音,小偷惊恐尖叫,吓得屁股尿流,差点腿一软就摔到在了地上。
他来不及捡起手机,拖着软绵的双腿就跑,惊悚让他头皮发麻,冷汗连连,还没跑几步就被脚下的东西给绊倒,摔在了门口。
高健眼中的光芒随着男人的离开而渐渐暗淡下来,直至熄灭,失血过多的身体最终无力支撑着他自己下去,黑暗淹没了他的神智,堕入无边的阴冷之中。
被吵醒的房客个个咒骂不断,“现在什么时候不知道吗?叫魂啊你!”
有几个胆大的开了灯,披着衣服走了出来,踹了踹门口倒在那儿直哆嗦的小偷,啐了一口,语气不耐道:“小子,这是上门偷东西来了,也不打听打听这是什么地方就随便偷!
你找死啊!”
大个子一下将小偷给提留了起来,对上他惨白无色,惊恐万分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还以为他是被自己给吓到了,“现在知道害怕了?孬种!
劳资的地盘也是你能来的?”
小偷颤着手指指指门的方向,语气惊悚而惶恐,“死——死人了——死人了——”
“什么?”
大个子拧眉,一把将小偷丢到了地上,他推门走了进去,在墙壁上摸索了一下,然后灯亮了,众人眯了眯眼,然后瞪眼看去,只见高健被捆在椅子上,低垂着头,浑身上下都是血,那被割了大动脉的手垂落在一旁,底下已经积血成河,就像一张血色的大网,所有看客的眼睛都被血液包裹凝滞。
数十分钟后,警察赶到,拉起了警戒线,那个可怜的小偷被提留在一旁,吓得瑟瑟发抖,语无伦次,“我——我只是想偷些东西——只是偷些东西——人不是我杀的,真的不是我杀的——”
次日——
早间新闻播报,某住宅区一高姓男子被谋杀,据悉因失血过多而死,凶手并没有拿走屋中任何财物,警方推断,应是仇杀。
阳光暖暖,那道金灿灿的关系线,幽幽地照射进来,把整个房间映成金色。
顾凉笙穿着白色衬衫,外搭一条卡其色九分裤,墨色的头发因为阳光的跃动而被染成了金色。
他一边用豆浆机榨黄豆,一边看着电视上播报的新闻,浅粉的唇瓣慢慢地吐出几个字:“高姓男子?”
这一则新闻很快便过去了,顾凉笙垂下眼帘,将榨好的新鲜豆浆倒入杯中,嗅着那诱人的豆香坐到了沙发上,将之前高健写有手机号码的字条看了看,然后微微勾起唇角,撕得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虽然不知道是谁做的,但是顾凉笙要说一句,做的好!
微烫的豆浆浸润着口腔,带着些许黏稠跟甜意,顾凉笙满足地眯起眼,真是一个美好而温馨的早晨,搞得他都想给这个活雷锋送温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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