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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邻居哥哥玩了两天,张笛整个人都有些乏累,好在送走王书新后,她还能在家休息个半天。
张笛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穿着可爱肥大的毛绒睡衣、厚厚的袜子,整个人就像释放了自由灵魂一般。
嘴里吃着零食,眼里看着天花板,张笛发了会儿呆,才想起之前买的一本时尚穿搭杂志,自从入手后就没仔细去研读过。
喜欢钻研的人,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管是什么东西,她总能研究出新花样来,张笛便是如此。
张笛看了很久,吸收了很多时尚概念,才发现自己很久买过新衣服了,翻开自己的衣柜,衣服虽多,想穿的或者穿得出去的倒是没几件。
左挑挑右挑挑,张笛把一些旧衣服拎了出来,犹豫许久,还是决定打包丢到楼下的旧衣回收处。
“王律……”
刚丢完衣服,在看到律所同事的那一刻,张笛的内心是崩溃的。
“唉,你是张笛吧?”
“是的,我就是张笛,你也住这里啊?”
“不是……”
王律的话似乎还没有说完,她就看到陆晨阳从不远处向他们走来。
张笛下意识竟是转过头去,准备逃跑,又觉得很不对劲,立马又转过来。
“陆律……”
陆晨阳微微点了点头,手不自觉地扶了扶眼镜,表现得很镇定,“你住这个小区啊?”
“是的。”
“早知道我就不过来了。”
张笛清楚听见了陆晨阳说的话,但是却不知道这是何意,王律似乎察觉到她的疑惑,立马回应。
“我们来这边是为了会见当事人,老人家腿脚不方便。”
“哦,这样啊,你们知道他住哪栋哪层吗?”
“知道,来过几次了。”
张笛看着王律的眼睛,内心想的是为何自己不知情呢,陆晨阳的行程,她最清楚不过了啊。
“几次?”
“是的,你去换身衣服,一起去会见,我们在这儿等你。”
陆晨阳的开口,空气一下有些凝滞,张笛才想起自己的这身行头,刚还在看时尚杂志的自己,竟然穿着奇奇怪怪的居家服就跑出来了,已经没有脸面了。
“好的,等我几分钟,很快就好。”
走出一小段距离,张笛才又想起来一件事,忘记邀请两位去她家做客了,但是此时此刻的情况,让张笛的想法转瞬消灭。
果然才几分钟,张笛就收拾好了,她穿着ol的衣服,虽然裹着棉袄,显得有些许臃肿,但是小脸红红的,整个人的气色还是很不错的。
见到老先生的第一眼,还是蛮惊讶的,本来以为是个没有人照顾的可怜老人,但并非如此。
这位老先生虽然年迈,但是精气神却很好,尽管手脚不灵活,但是却显得儒雅、可亲,比一般的老爷爷多了几分可爱模样。
才坐下,陆晨阳就开始了自己的询问,问题很多,问得也很细致,但是速度放得很缓慢。
张笛在一旁,做着记录工作,虽然最开始的时候,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还有说这些的意义。
等到陆晨阳跟老先生聊了好一会儿,张笛才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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