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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书!
再练字!
我不得不练字,就那鬼画符一样的毛笔字,不要说叶朝之和康老四,就算是我自己,也实在是看不下眼!
就算不能死记硬背下诗词歌赋,至少字儿要能拿的出手见人吧?
好在据紫菀说,原来的谢红衣那字也算不得什么大家风范,顶多算是端正工整而已,如此倒好办了,每天我就对着白纸黑字练得眼睛发花。
这天夜色已经晕暗,我正在船舱里继续努力,叶朝之走了进来。
其实这船满大的,船舱分三层,起居在第二层,又是各自的房间,毫不相干,所以,一般说来,除了必要的接触,我和叶朝之是绝对碰不到面的,只有康老四没事儿就跟着紫菀身后撵,浑不在意她拿河水给他喝的事情。
而现在,叶朝之既然主动出现,只有一个可能,来挑刺的!
我警惕的看着他慢慢靠过来,眼睛往下一扫,把我整整一天的辛劳成功悉数收入眼底,然后嘴角一弯——
我就知道这小白脸要开始找茬儿!
果然,只听他开口道,“连握笔的姿势都不对,难怪写得如此不堪入目。”
呸!
本姑娘只会握钢笔铅笔圆珠笔水性笔,不会毛笔!
我写了一天正焦躁的很,听他这样说,冷哼一声开始耍无赖,“在天下第一才子叶相的教导下,本侯爷却连笔都不会握,不知传出去会不会扫了叶相的面子?”
叶朝之闻言脸上声色不动,也不见恼怒的样子,抬起眼皮看看我,末了竟叹一声,“也是下官疏忽了,既然如此,请小侯爷先恕下官唐突之处。”
唉?
我一愣,叶朝之已经走到我身后,俯下身来,右手握住了我拿笔的手。
“食指位置不对,再往上一点……”
手把手纠正姿势。
他身子贴的很近,心无旁骛,我却没来由的微红了脸。
倒不是第一次被圈在男人怀里的,轩辕流光最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搂着我耳鬓厮磨,只是……叶朝之和他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不像轩辕流光那样强烈的阳刚之气,而是微带书墨的淡淡气息,斯文儒雅,温润如玉。
好在我背对着他低着头,叶朝之并未发觉我的窘相,只握住手慢慢写来。
“小侯爷的字,且先不说骨架端正与否,只论笔法,劲道不足而流于无力。”
他握住我手,雪白的笺纸上出现一个端正的“红”
字。
说实话,叶朝之确实写的一手好字,俊逸飞扬,行云流水一般,如今虽然是手把手教我,那笔下写出来的字儿,也颇有点王羲之《兰亭序》的味道。
为什么他能写的这样好看,我写的就像猫抓似的?
我瞪着眼前的“红”
字有点忿忿不平,叶朝之却松开了我手,退后几步,道,“小侯爷聪慧过人,却自敛锋芒,藏头藏尾,又怎么能写的好字呢?”
想不到叶朝之忽然会这样说,我猛地转头。
他依旧是素日那样温和的笑容,不过眼中精光闪烁,让原本斯文的面容平添了几分不容忽视的凌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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