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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轩一时间怔怔然不敢开口。
气氛一时又僵硬了几分。
卫珏放下手中的筷子,抬眸看向对面的姑娘,她生的白白净净的,五官也很是耐看,她无疑也是瘦弱的,却总想着把所有担子都往自己肩上抗。
从小锦衣玉食的生活,身边所有人的纵容和疼宠,便造就了他这没心没肺的性子。
有时他想,拥有这常人艳羡异常的恩宠,偏偏却拖着这副病秧子的躯壳,这世间的事,对大多数人来说,总是公允的吧。
他从小到大,失去的又何止那么一丁点。
别人爬树逗鸟玩乐时,他最多也只能出门去转那么一圈罢了,别人……
想到这里,他勾唇浅浅笑了下,仿若自嘲般心里一叹:他可是尊贵的楚王世子,何时还学的姑娘家那般伤春悲秋的。
他环顾四周,心中暗叹:估摸着是被这一穷二白的环境,一时给影响了吧!
“随歌……”
随歌闻言抬头,疑惑不解的看向自家爷。
“这顿饭饭可不是凭白让你吃了的,你下午去帮忙割麦子吧!”
随歌:“……”
这是认真的吗?
想当初他也是翩翩无双的世家公子,硬是被逼成了一个劳神劳力的老妈子。
如今,竟还要走上种田这条不归路。
。
。
钱氏讶异,直道:“不用,不用,公子的手,是读书下棋的手,又怎能用来做农活呢?”
随歌悄悄抬眸看了一眼自家爷,然后温然一笑:“伯母缪赞了,我等学武之人,力气非常人所能及,因此这做农活也是一把好手。”
钱氏心里犯了嘀咕,这还有人抢着干农活的,不过这非亲非故的,怎能随便劳烦别人,因此她直摆手,“公子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实属用不着。”
卫珏:“随歌在老家也是经常做惯了农活的,就他去再合适不过了。”
随歌只觉心脏中了一箭。
感受到周围怪异的目光,他强颜欢笑:“是,我自小农活做惯了的,芸姑娘刚刚大病初愈,不能下地,伯母你就别再客气了。”
芸乐见状直接拿过他的碗,给他又添了一碗饭,鼓励道:“多吃点,下午好好干。”
随歌:“……”
下地的时候,院里出奇的没留闲人,芸乐要跟着过去帮忙捆麦子,小包子要捡遗落的麦穗,至于某位世子爷,纯粹是新奇,去凑热闹的。
到了田里,一眼望去全是沉甸甸金黄的麦穗,周围的田里全是弯着腰辛勤收割麦子的村民。
听到动静,他们甚至连头也没抬,麦收本就是抢时机的,一分一毫也不能耽搁。
芸乐郑重其事的将一把镰刀交到随歌手上:“好好干,晚上给你加肉。”
随歌早已脱了那身雪白色的长袍,此刻正穿着李瑞轩从家里拿过来的粗布短褂子,若是忽略了那身非凡的气度,还有那出色的容貌,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乡野村夫。
他接过芸乐手中的镰刀,神色有些莫名,他像是那种缺口肉吃的人吗?
钱氏没耽搁任何功夫,拿起镰刀便站在了田边,她弯着腰,拢起一大撮麦子,便开始利落的收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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