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卷 人间有清风 第六十六章 谁人书信叫人惧(第1页)

文水城位于大梁国境的边偶处,距离十九鬼口尚且需要三四日的行程,陈安之在客栈跟方小商讲清楚接下来所去之处的危险。

方小商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最后抬起头,对他笑了笑,“九死一生?”

陈安之叹了口气,“我倒希望能够是这样的,好歹还能看到一丝生机。”

说完之后,方小商很久没有接话,陈安之抬起手臂,喝了一口茶,是文茶心送的,说是作为小茶笙的拜师礼,茶是好茶,只是喝惯了酒的男子,确实不怎么喜欢。

方小商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看了眼陈安之,又瞥了眼他奇怪的装束,突然问道:“我好像从没见你拔出腰间的刀。”

少年略微停顿一下,又补充道:“还有那把剑。”

陈安之原本正准备站起的姿势停下,又坐下来,捏了捏眉心,“该咋说呢。”

“因为没有遇到能让我拔出来的家伙吧。”

除了那个叫做恒有的妖。

后半句他没有说出来,而是在心里默念。

方小商愣了下,随即轻笑道:“陈安之,你是个很厉害的人对吧。”

陈安之对他笑了笑,“大概是的。”

方小商又问道:“那你先前为何还要拉着我一起赶路?”

陈安之轻咳一声,“因为没钱。”

在临近黄昏的时候,咸蛋黄般的夕阳微醺,暖黄的光流淌在风中,马蹄声细碎,踩着风缓缓驶出文水城门。

方小商其实想了很多,他猜测陈安之是个极厉害的人物,藏了很多的秘密,这些秘密就像是那本书的下半卷,结局叫人猜不到,却又引着他想要继续读下去,哪怕是一场悲剧的结尾,他也想去看一看。

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方小商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常常会扪心自问,如果再过个十年,自己还会不会好奇地去趟这一趟浑水,答案是不会,哪怕只是再过个一年,他就不会。

但他也从不后悔,正因为年少轻狂,他才有幸见到了更加广阔的天地,而不单单只是一个埋首圣贤书的呆子。

陈安之心里是欣赏方小商的,所以他才会郑重其事地跟书生少年解释这一趟有多危险,听一听他的想法,而不是直截了当的离开,所以他才愿意跟方小商多说点,就好像几千年前跟那个白衣少年烛下论道。

至于没钱,当然也是大剑仙自以为的玩笑话罢了。

后来,陈安之一个人坐在那座不知道有多长的城头喝酒,回忆起这段时光,总会不自觉地露出一丝笑意。

赶路的时候总是无聊的,陈安之突然心血来潮,拍了拍方小商的肩头,微笑道:“方小商,当初你帮我坐镇剑阵阵眼,也算间接救了我,我来教你一道运气之术,你想不想学?”

正在捧书细读的少年把头微微抬起,瞥了眼陈安之,揶揄道:“比起这个,我还是更想读那下半卷书。”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都市至尊狂仙

都市至尊狂仙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绝世兵锋

绝世兵锋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婚浅情深

婚浅情深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仙录帝忆

仙录帝忆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