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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开始在叫唤,提醒她饿了。
可是,她却一动也不想动。
他咬了咬牙,决定,即使再不想离开这张床,也要为了他的诗雨,而起床下楼吃饭。
而且,下午,他们两个还要回趟谢宅,在那里用晚餐。
再怎么样的有隔膜。
那个人毕竟还是他的父亲,而且,在婚礼上,还曾经充当了诗雨的父亲,把她的小手放在他的手心。
“呀,锋!”
在诗雨的惊叫声中,他起身,弯腰,直接抱起完全没防备的她,下床,冲向浴室。
小丫头不想动,他只好和她一起洗鸳鸯浴。
很快,浴室里就传来潺潺的水声,两人嘻嘻哈哈的笑声。
又有控制不住的娇吟声。
这也难怪,在赤诚相对的时刻,面对美色,很难有克制的心。
于是,饥饿这件事,就又暂时被他们搁浅,等真的再次把她抱出浴室,早就已经十二点了!
把她光溜溜香喷喷的身子放回到床上,而他则进入衣帽间为她和自己拿衣服。
他们两个从昨夜回来到现在已经中午,过了早餐,午餐的时间,但是,下人们,包括管家,没有一个人来请他们用餐。
更没有人把食物送上楼。
他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鄙视家里的那些下人。
真是不会做事啊!
如果,现在,他们把食物端上楼,那样,他不就可以在床上再多呆很久的时间吗?!
翻开衣橱,他帮诗雨挑了一件粉色的连衣短裙。
她是刚结婚的新娘子,所以,应该穿带着喜气的衣服。
而他帮自己挑了一件黑色的T恤。
他平时的衣服,最多的颜色就是黑色。
攥在手心,只一会,他又放回原位。
在衣柜里翻找着,他终于翻出一件粉色的T恤。
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有专人会直接在当季送过来。
记得,当时,他看到衣柜时放着这种颜色的T恤,还皱眉头。
可是,现在,却用的上了。
因为,他想要和诗雨穿的象是情侣服的模样。
虽然男人穿粉色会略显脂粉气,但好在,穿在他的身上,并没有给人这种感觉。
平时那张冷酷而又俊美的脸庞,因为粉色点缀,反而多了一点暖暖的气色,少了一分距离感。
偶尔穿穿,还挺不错的。
至少,在诗雨的眼里是这样。
“锋!
你看,你穿粉色的多好看!”
她换上无袖粉色的连衣短裙,身上曲线毕露,小脸白里透粉,真是迷人之极,他都忍不住又想要要扒光她,吃了她。
听着她嘴里的赞美,他的心更加愉悦。
粉色,在他的眼里也不再幼稚了。
也一点不觉得粉色不适合他了。
“你不要经常穿黑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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